立法規管眾籌防策劃危害國家安全活動 財庫局年內諮詢公眾

撰文:高諾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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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實施兩周年,律政司今天(28日)舉行《國安法》法律論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致辭時表示,當局將就立法規管眾籌活動展開研究,目的是為防止有不法之徒借慈善為名,以眾籌方式募集資金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活動。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指,將於今年諮詢公眾,研究須否設立眾籌平台的牌照登記、披露資金募集者,及建立舉報制度。

(左起)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解放軍駐港部隊副政治委員王兆兵、特首林鄭月娥、外交部駐港公署特派員劉光源、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原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和警務處處長蕭澤頤,出席《香港國安法》法律論壇。(行政長官辦公室)

鄭若驊稱眾籌打官司其實毫無必要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致辭時稱,眾籌活動與經濟安全風險息息相關,有不法份子以眾籌方式募集資金,表面聲稱用作慈善資助訴訟活動,實質可能用於籌劃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行為。她認為,本港已有法援制度,眾籌打官司其實毫無必要,政府將就立法規管眾籌展開研究。

諮詢範疇涵蓋是否須獲得牌照或登記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亦提到,財庫局正考慮立法規管眾籌活動,防範及打擊以眾籌方式募集資金,策劃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違法行為,同時阻止已逃亡海外的不法分子在港眾籌。他說,財庫局將於今年諮詢公眾,諮詢範疇涵蓋眾籌平台是否須獲得牌照或進行登記、資金募集者是否須作出披露,及如何建立一套匯報制度以供舉報危害國家安全的可疑交易。

許正宇致辭時表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回歸以來一直發揮「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因在港能投資內地具發展潛力企業,吸引到環球金融機構及投資者駐紮香港,香港成為國家融通中外資本的戰略通道與平台,具備服務國家金融需求的獨有功能。然而,在國際局面不斷變化下,本港須不斷審視金融安全風險,當局會不斷加強及深化應對策略,積極防禦,內容包括加強識別及應對金融安全風險的雷達能力、審視國際金融市場的各類風險事件,及早制訂應對預案、審視金融系統是否存在弱點,防範不法分子利用弱點危害國家金融安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