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援展覽業|明年7月推「定期展覽獎勵計劃」場租獎勵以2千萬為限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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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施政報告》提出明年7月1日推出14億元新計劃,提供財政誘因吸引展覽持續在本港舉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披露,新計劃名為「定期展覽獎勵計劃」,為期三年。
新計劃適用於私人主辦機構定期於會展或亞博館舉辦的展覽,尤其是國際展覽。國際展覽可獲相當於100%場租獎勵、其他定期展覽則獲一半場租獎勵,每場展覽上限為2000萬元。
根據商經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新計劃由明年7月1日至2026年6 月30日為止,合資格的定期展覽為每一年或兩年舉辦一次;國際展覽指有超過一半或最少五百名非本地參加者參加的展覽,以較低者為準。
期望為二百場展覽提供獎勵
商經局期望在新計劃的三年期間,可以為二百場展覽提供獎勵。當局認為新計劃須具針對性,投放更多資源於更具經驗效益、過去三年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展覽,同時提升香港會展業競爭力,以應對鄰近地區的競爭。因此,當局認為應著重支持由私人主辦機構定期舉辦的展覽,尤其國際展覽,以吸引全球參展商和買家來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