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政策.博評】推空置單位稅 增加現有住宅供應

撰文:張秀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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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社會上對土地供應的議題展開討論,希望在透過增加供應的方式,解決現時住宅供應緊張的問題。不過,談新供應的話,由處理土地規劃問題,到招標或賣地興建,到真正落成,最少都要三五年時間。新供應當然要處理,同時亦要透過不同方式,令空置住宅單位重新推入市場,其中空置單位稅是一個選項。

空置單位稅,在世界上絕非新事,在外國不少地方,單位空置超逾一段時間,業主就要繳付相當稅項。開徵此稅並非為了增加庫房收入,而是增加空置住宅成本,促使業主放售或出租持有單位。現時香港沒有空置稅,但早前樓換樓扣印花稅的措施,就能夠變相迫使業主在買樓後半年就要賣出原先所持單位,增加市場的單位供應。

香港的住宅空置率長期低於5%,低於其他地方,所以有些人就會質疑,行政成本這樣高,難以執行的措施又如何令住宅市場供應增加。在香港,不少業主持有住宅單位,是為了保值和收租,甚少讓其處空置狀態。不過,自從大陸資金大舉在香港投資住宅市場後,不少單位僅成為投資用途,這些單位被空置,未有租客或買家承接,又或是只作短期居住之用,大部分時間都處空置狀態。空置稅,開宗明義就是為了這類的投資炒賣囤貨的問題而設。

大家都知道,過往政府推動樓市「辣招」,往往都只是停於特效藥級數,效果只有一段短時間。同時「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整個市場就會很快適應之餘,亦會從中找到措施漏洞。因此,所有推動增加供應、制約樓價的「辣招」,都只能短期發揮效用,而且要不斷堵塞透過市場行為所突顯的政策漏洞,才可以令這些「辣招」持續發揮作用。

政府推動空置單位回到轉售或租務市場當中。(資料圖片/視覺中國)

當然有評論質疑,現時執行空置稅,成本甚高,要查清楚那個是空置單位確實存有困難。但政府現時可以向兩電、煤氣、水務署索取單位的水電煤使用,透過這些數據將疑似空置單位篩查出來,再進行實地調查,找出那些是真正存在的空置單位。制作空置單位名單後,政府部門需要持續跟進,針對這些單位進行抽查,追蹤是否仍出現空置。短期內,空置稅可以發揮作用,但長期仍然需要依靠不同措施互補。

處理樓市問題,應該要雙管齊下,在現有單位和新增供應共同落藥,迫使市場供應增加,同時應推動政策,壓抑市場炒賣行為,令這些透過政策操作而增加的供應,可以真正解決部分住屋需要。單單依靠增加新供應,遠水不能救近火,無法解決現時的住屋供應緊張問題。因此,政府絕對應該著手處理,如何推動空置單位回到轉售或租務市場當中。當然,如何執行,包括應以抽查作檢視,還是以水電使用作準,又或是豁免問題等等,都需要從長計議。但不論如何,推動增加現有供應的措施,怎樣計起都應該多做。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