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來稿】美國選擇了國民人權而非國家形象,中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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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余未

兩場香港足球代表隊嘅比賽,再次响香港引發關於《國歌法》嘅討論。作為「國家象徵」嘅《義勇軍進行曲》被噓,觸動無數愛國人士嘅心靈,連政務司司長張建宗都話「不可接受」;要求盡快訂立《國歌法》嚴懲對國歌大不敬之舉嘅呼聲此起彼落,更有建制中人提議《國歌法》應有追溯期,即使立法前對國歌不恭不敬嘅行為都要加以懲處。咁啱响差唔多時間,响地球另一邊嘅美國,亦都因為奏起國歌時嘅抗議行為,而掀起一場小風波。

當時,美國副總統彭斯到球場觀看一場美式足球比賽,一奏起美國國歌,客隊有就有幾名球員單膝下跪,為美國近年多次發生執法人員對黑人使用過度武力進行抗議。面對抗議,彭斯未開波就走人,事後响推特上話「唔會為任何唔尊重軍人、國旗同國歌嘅活動增光」;而出名愛面子加雷厲風行嘅美國總統特朗普,亦都只係又係响推特度對彭斯嘅離場舉動表示支持。

就係咁多,冇人被人告,亦都冇人話要懲罰相關球員。就算係美國總統,亦都只能夠上網打幾隻字嚟對有人唔尊重國歌表示不滿。

一場美式足球比賽,一奏起美國國歌,客隊有就有幾名球員單膝下跪,為美國近年多次發生執法人員對黑人使用過度武力進行抗議。(Getty Image)

其實美國亦有同國旗國歌相關嘅法律,就國旗嘅使用同奏起國歌時嘅行為提供指引,但即使違反依啲指引亦都唔會招來懲罰。事實上,美國响上世紀六十年代曾經通過《國旗保護法》,如果對國旗蓄意加以焚燒或毀損,可判處一年監禁。依條法例响八十年代末面對違憲嘅指控,最後响一九九零年,美國最高法院判定法例令國人唔能夠以損毀國旗做表達意見嘅方式,違反美國憲法中保障言論自由嘅條文,法例因而作廢。自此以後,响美國公開焚毀美國國旗,都唔會觸犯美國法律。

即使係咁,相信都冇咩人會覺得美國作為世界上其中一個最具影響力國家嘅地位,會因為燒咗支國旗或者有人對國歌不敬而受到損害。响國家嘅形象化象徵同國民嘅人權之間,美國政府同美國人選擇咗後者;同樣嘅選擇題,中國政府又會答呢?相信近年通過嘅《國旗法》、《國徽法》同《國歌法》,已經話咗俾大家聽中國政府嘅答案係乜。何以大家都係泱泱大國,美國會選擇國民表達意見權利為先,而中國卻會將損害一支旗幟或向國歌喝倒采視作等同危害國家呢?作為死物嘅國歌國旗,比活生生嘅民眾更重要,任何人都好難將咁嘅國家同「以人民為主體」依種概念拉上關係。

站响愛國者嘅立場,的確唔會希望有任何人對國旗國歌加以侮辱,但筆者希望各位熱愛國家嘅朋友明白一點:對國家象徵嘅不敬,只係為咗宣洩對依啲象徵所代表政權嘅不滿。即使今日訂立規矩唔俾抗議人士用某種方法表達不滿,聽日佢地就會搵到另一種以「侮辱國家」方式表達意見嘅方法,而訂立規矩嘅效率,永遠追唔上抗議人士嘅創作速度。為咗「保護國家尊嚴」而訂立《國歌法》,無助消除抗議人士心中對政權嘅不滿,只係治標唔治本嘅下下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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