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我梁特首】用特權 要有自知之明

撰文:李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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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特首是賢君,那麼再遇上此情形時,市民會相當同情,希望可以減輕賢君為女兒擔憂的時間,航空公司職員、機管局職員會為其女兒護駕,就如協助一些頭等艙的客人般…如果遺留了手提行李的是機管局的CEO、周星馳、全智賢、太古集團主席,我相信不少職員也會認出,也樂於很快地使用正常的方法去解決問題,不會令人產生有特權的聯想……
李兆波
梁頌昕(中)涉及的行李事件,令外界質疑機場職員因「第一家庭」之名,「特事特辦」,有違保安程序。(特首網誌圖片)

特首女兒的行李事件令人想起特權,其實特權一直存在於社會中,問題是去到何種程度。

我為此尋找字典,《辭海》指 權利 

職責範圍內的領導和支配力量。

而根據台灣教育部《國語辭典修訂本》,特權 

特殊的權利,或只有少數人能享受而多數人無法享受的權利。

「叫我梁特首」風波與一般特權事例有別

一間企業的員工,不同級別的待遇有不同。有餐廳會為不同的員工提供不同的餐廳及餐單,高級管理層的餐廳與初級員工的不同,這種不同隨處也有:在高等法院有提供給律師用的餐廳;機場方面,有為頭等及商務客而設的候機室,他們的寄艙行李較為優先,上機也較為優先,因為他們付出較多;至於經濟艙的乘客,票價也有不同,較昂貴的可以選取較好的座位,也可以較優先選取。機場內更有一個專為政府高官、行政立法會議員而設的貴賓候機室,大家經常可以在電視上看到官員在門口接受訪問。擁有全幢寫字樓的企業,可能只容許主席、行政總裁等人獨自乘坐升降機,更不用他們等候,這通通是特權。

行會議員辯解水平令人「難忘」

事件中很奇怪的,是有一位行政會議成員指出,要方便失魂魚,將來可否更改政策云云。他似乎忘記了機場保安的重要,這點與乘巴士或地鐵不同。

另一位行會成員以來訪的英國外相為例,認為要展示禮貌。我同意當乘客遇上困難時,當然要提供協助,但大前題是沒有抵觸法例。如果英國外相在機場遇上困難,機場人員當然會特事特辦,但這次的主角不是特首,而是特首的女兒,這又未必與禮貌完全有關了。

兩位議員,特別是前一位的議政水平似乎相當有限。他們是在特區政府的最高權力架構,但水平卻令人「難忘」,難免令人懷疑他們提供了什麼有見地的意見去管理好香港。

梁振英Facebook嬲數爆燈。(資料圖片)

若有自知之明 特權不應用

如果特首是賢君,那麼再遇上此情形時,市民會相當同情,希望可以減輕賢君為女兒擔憂的時間,航空公司職員、機管局職員會為其女兒護駕,就如協助一些頭等艙的客人般,很快護送她一起出去禁區拿行李再回來。不過特首不受歡迎,市民難免小事化大,他的妻子、女兒,甚至是小狗,都無一倖免。現實是很多人認為他的一切都是劣質的,他的中學、大專(那時仍未升格為大學)也受牽連,甚至有人懷疑它們的水平。如果當事人有自知之明,女兒忘記拿行李更應自行解決,不必驚動那麼多人。

經過這次事件,相信機管局、機場保安公司及航空公司會為員工提供相關的指引。它們也不妨在未來的培訓中,加入如何利用公務手機作電話錄音,那麼便一目了然,不用再猜測誰在說什麼,因為難服侍的顧客無處不在,特別是某些想別人知道他/她是誰的顧客。受歡迎的人,一眼便知他是誰,不用告訴人。如果遺留了手提行李的是機管局的CEO、周星馳、全智賢、太古集團主席,我相信不少職員也會認出,也樂於很快地使用正常的方法去解決問題,不會令人產生有特權的聯想,這次就是說了「我是XXX的父親」,令人聯想到特權,又是沒有智慧的表現了。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