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曾經以中共總書記的身份,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指出:「反腐倡廉建設,必須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香港官場在政治體制不前的背景下,近年或多或少也受到國內官場的風氣影響,部分官員的言行與國內官員的嘴臉越來越合模。這不禁令人憂慮,高層領導人把特權延遞至家人的風氣,會不會進一步擴散。
習近平曾經以中共總書記的身份,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指出:「反腐倡廉建設,必須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重慶市紀委監察局研究室為了貫徹學習其講話精神,於2013年底發表了一篇題為《關於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的思考》的文章。洋洋灑灑6,000字,內容就如一般中共黨八股,其實沒有什麼可讀性。習大大要打貪,要老虎蒼蠅一起打,自然要把「特權思想、特權現象」連繫到貪污腐敗了。 文章提到「特權與職權有明顯的界限」,「特權與腐敗共生」,又提到幹部利用職權把其社會待遇「遞延化」,造成拉關係、官二代等普遍存在的腐敗現象。這些說法在中國社會不是新鮮,但這次「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出自最高領導人的口中,自然是要爭相學習了。
享受特權 須附帶自我克制、不涉公務
特權是否完全不可取?特權又是否必然會引致腐敗?這是一個很複雜的政治及公共行政問題。高層政治人物,可以得到某些特殊待遇,例如可以運用特殊通道出入境、可以獲行政部門優先處理某些個人事務,這些可能都是出於實際需要,去利便其工作,也有安全的考慮。只要恰如其分、涉及公務、有合理的理由、行使特權時受到監察,就算是民主社會領導人及高層官員,都可能得到某些特殊的權利。
在民主社會,公職人員縱然可以享受某些特權,也必須盡量自我克制,不能濫用,不涉公務的便盡量不用,更不能夠放任家眷延用其特權。一旦出現濫用特權事件,就算不是違法,也可能需要付出沉重的政治代價。這些簡單的道理及建基於公共倫理的價值,從來不需要大書特書,更不需要由上至下推動層層學習。
問題的關鍵始終在於政治的文化、社會的開放性,及對權力的制約,特權現象泛濫成災,一般在缺乏這些條件的國度裏特別嚴重。不從制度上尋求改善這些條件,就算領導人高舉反特權的旗幟,層層推動呼應,到頭來效果只會微乎其微。
打倒資本主義後 反產生控制生產資源的新特權階級
在1953年成為南斯拉夫4位副總統之一的吉拉斯,後來因為「搞自由化」被拘捕,他在獄中寫了一本題為《新階級:對共產主義制度的分析》的書。書中談到,共產主義的原意是要打倒資本主義、消除階級分野、達致人人平等,再沒有人可以得到特權。這本來也是吉拉斯畢生從事社會主義革命的主要動力,不過他後來發覺,就算名義上再沒有人可以因為壟斷經濟資源及生產資料(means of production)而騎在別人頭上,享受別人得不到的待遇和特權,另一個新的階級集團卻從而產生。他們透過政治權勢,控制政治資源及經濟資源,就算在形式上作較平等的經濟分配,但實際上他們可擁有廣泛的、非金錢的、行政操作上的特權。這一個新階級,其優越性不在擁有的財富,而在具有宰制這生產資料的政治權力,這種權力不受制約,也更廣泛,而且更有壟斷性。
寫下這樣的一本書,吉拉斯自然受到更嚴厲的政治迫害,這本書也一度成為禁書。時光飛逝,這本書的面世,已經是50多年前的事了。在中共中央要大樹特樹習總書記的權威之時,把所謂習總反對特權的談話精神,與這本書作個比較,只能慨嘆,一些在半世紀前已經被揭示的道理,到了今天強國的政治氛圍下,仍然是個禁忌。香港官場在政治體制不前的背景下,近年或多或少也受到國內官場的風氣影響,部分官員的言行與國內官員的嘴臉越來越合模。這不禁令人憂慮,高層領導人把特權延遞至家人的風氣,會不會進一步擴散。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