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香港政治需要溫和派

撰文:湯家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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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武力迫使對方就範,可能在短期內可以達致目標,但武力不能服眾。
如果你認為專權者不能依賴強權令你屈服,那你也不能、也不應假想你能以武力令強權者屈服。
更何況,在這問題的定義上,當權者勢強,挑戰當權者勢弱;勢弱者要令勢強者屈服,所需要的武力可能是超乎常人可以接受的。

溫和派的底線之一,是不能以武力迫使對方就範。(陳焯輝攝)

很多人問我,在政治上何謂溫和?與抗爭有什麼分別?特別是溫和在當今特區之兩極政治文化中,能起什麼作用?

溫和如純屬策略 則可與激進「理念」共存

崇尚理性協商的人會說,溫和代表願意妥協,而妥協正是政治的藝術;主張抗爭的人會說,溫和只是和理非非,缺乏原則,缺乏勇氣。但如果大家仔細想想這兩種說法,不難得到一個結論:溫和與抗爭,只是一種政治姿態,而非一種本身具有內涵的政治思想或理念。從另一角度看,溫和與抗爭是一種相關但不同的解決政治紛爭的方法或策略。既然只是一種解決政治紛爭的方法或策略,那麼,背後的政治理念,理論上是可以相同,不存在矛盾的。

換言之,理論上,你可以以溫和的方法,爭取達致一個偏激的政治目標或理想;也可以用抗爭手法,爭取一個在政治光譜上中間、甚至保守的政治目標或理想。所以,第一個我們應該弄清楚的問題,便是溫和與抗爭雖然在行動上可能有很大的分別,但在政治取態上,可以說是中性的。

雖然,理論上,溫和是一種中性的政治態度,但本身也可以具有政治內涵。在近代政治思想上,溫和政治很多時是倡議避免極端政治立場的中間協商路線。很多人喜歡把溫和路線與「第三」路線或「中間」路線混為一談。這些政治思想代表的,是在兩極的政治主張中,尋求一個較中間、較平衡的政治理想。例如貝理雅(Tony Blair)談的,是社會經濟主張中的一種較為平衡、有別於兩極主張的政治理想。從這角度看,嚴格來說,溫和政治並非單指對話、溝通、協商的政治策略,而是某一種有別於兩極立場的政治主張。這種溫和政治與抗爭路線並非對立,前者是一種政治思想,而後者是一種政治策略,因此,橙與蘋果不能混為一談。

第三條路的意義:最有效爭最大民主進程方法

以筆者創辦的「民主思路」為例,我們的政治理想是在「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之憲制框架下,爭取最大的民主進程,認為在特區之獨特政治環境下,這是最有效、亦最符合港人利益和訴求的政治取態。這是因為事實上,國際認許的普選與《基本法》並不存在衝突。我在去年政改期間提出之政改方案便是最好例證。相反,在「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之憲制框架外、甚至透過倡議「港獨」追求民主,不但不切實際,自尋障礙,港人所需付出之代價更是難以想像。

我們的政治理想一方面有別於建制派對普選缺乏強烈意欲或訴求,另一方面,亦有別於傳統民主派在爭取民主過程中不願意接受「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之束縛。我們要開創「第三條路」或「溫和民主路線」的意思正在這裏。

我們除了在政治理想上有別於建制派和民主派外,亦認為在政治策略上,溫和是在特區現有之政治環境下,最有效爭取最大民主進程的方法。在這方面,溫和民主派與主張以抗爭手法爭取民主的黨派,在政治理念上是沒有太大的分別的。真正的分別,只在於最終民主應在什麼憲制框架下出現,以及如何達致各自政治理想的策略。在這分野中,政治理想或政治道德並非主導不同的界線,只不過我們認為在香港的特殊政治環境下,以「溫和」手段去爭取一個中央和特區同時可接受的民主制度,是一種更有效或更容易取得成果的政治策略。

溫和也分政治派別 但必然反對使用暴力

當然,溫和政治黨派也可以爭取一個不同的民主理想,例如你可以用溫和的策略,爭取一個不需達致全民普選的政治理想。所以,便是在眾多所謂溫和民主派或中間派中,我們也需分辨清楚不同的溫和民主派人士是否正在爭取同一樣的政治理想。假如大家的政治理想不一樣的話,把所有認同以溫和手段或策略爭取政治目標的人,歸納為同一政治派別,是沒意義的。

既然溫和與抗爭可以只屬政治策略或手段,而假若主張溫和與抗爭手段的人之間,根本政治理念極為相近的話,那麼,可能有人會提出,當溫和策略不能奏效的時候,是否可轉以抗爭的手段來爭取同一政治目標?

理論上這是可以的。但若溫和作為一種政治策略的主要考慮或中心思想,是透過對話和協商解決政治紛爭,那麼,改變策略之同時,我們也必須考慮改變策略後,對整體大局日後如何達標之影響。

在近代政治史上,對話協商是唯一最有效解決政治紛爭的策略或手段,但在某一種極端的政治環境下,當溫和手段可能難以達到目標時,有人便可能考慮以其他方法爭取同一目標。不能接受極端政治環境的人,可能會把他的政治策略逐漸升級,直到全面抗爭為止。這種政治思想是以目標為主,不能達到目標便要改型換格,放棄溫和路線。

另一種政治思想認為,目標與策略是同等重要的。因為溫和路線本身也有一套基本的價值觀。這價值觀有兩個重點:

一,溫和的基本要求,不是在兩極之間尋找一個平均數或中間點,而是需考慮在兩極之間,根據一己之政治理想和原則,尋找一個平衡點。這平衡點不一定是中間點;相反,這平衡點因應自己之政治理想和原則,可以是較為接近兩極之某一方。

二,溫和政治追求的,是有原則性之取捨;但更重要的,是溫和政治追求成果。沒成果的取捨是沒意義的。因此,這裏有一些底線我們是不能超越的。不接受這價值觀的人,並非真正溫和。同樣道理,在抗爭不斷升級的過程中放棄這價值觀,便不能再強調自己仍然是溫和。因為放棄溫和的價值觀,等同放棄溫和政治。

把溫和價值觀放在我們的現實社會裏,溫和的平衡點和一些底線便顯而易見。無論溫和如何走近抗爭,也不能漠視法治,不能倡議無政府狀態,不能在任何情況下行使暴力,把成功建立於其他人的傷口上。這套價值觀是建基於人的本性。以武力迫使對方就範,可能在短期內可以達致目標,但武力不能服眾。如果你認為專權者不能依賴強權令你屈服,那你也不能、也不應假想你能以武力令強權者屈服。

更何況,在這問題的定義上,當權者勢強,挑戰當權者勢弱;勢弱者要令勢強者屈服,所需要的武力可能是超乎常人可以接受的。有人以高牆與雞蛋來形容這種矛盾,說勇武抗爭是站在雞蛋那方,扶弱鋤強。這種理論可以有強烈的感染性,也容易建立一種自我感覺良好的英雄感。但從效率而言,以雞蛋硬碰高牆,結果遠不如逐步掘鬆高牆的根基,而令高牆倒下來更有效,所以,所謂高牆雞蛋論,在政治實際運作上的效力實是相當有限。

即使在極端情況 也需溫和路線以韜光養晦

話雖如此,我們必須接受,在某種惡劣政治環境下,溫和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我們不能排除,在某種特殊情況下,走溫和路線的人也會氣憤填膺地轉走上抗爭路線。但在這種極端政治環境下,假若所有人也沉不住氣,放棄溫和而走向抗爭,那只會帶來兩種可能性:一,武力迫使對方就範,抗爭成功;二,抗爭行動迫使對方重回談判桌上,透過協商解決問題。

假如抗爭能達致第一種結果當然最好,但在過程中,社會可能需付出極大代價,例如社會長時間動盪不安;假若第二種結果是較有可能發生的話,當抗爭的人需要返回談判桌上的時候,抗爭的過程可能令雙方希望透過協商解決問題更為困難,因為在這過程中,可能種下的敵視和矛盾,很難在短期內煙消雲散,相反,這種敵視和對立情緒可能直接影響協商的過程,甚至最終的結果。

所以,假若溫和派人士在一種極端政治環境下全數轉為抗爭人士,從爭取政治理想角度看,並非一種最有效的方法。相反,假如有部分人士堅持溫和路線,在極端環境下韜光養晦,保存實力,當有協商的機會出現時,他們便可以為社會爭取更合理的政治結果。因此,純粹在邏輯上、效率上而言,社會必須有一群堅持溫和路線的人,也是最符合社會整體利益的。

正因如此,除非抗爭者超越以上所談的溫和路線價值觀,溫和路線不能、亦不應完全否定抗爭路線。這是因為溫和只是最有效解決問題的方法,但從來不是唯一的方法。

溫和是否有出路?以成功率計算違政治理想

在今天的社會和政治環境下,溫和路線有否出路?這是一個非常貼近現實的問題。但從政者不應以成功率來取決自己的政治理想。更何況,政治本身與溫和路線是一個金幣的兩面。要抗爭便不是以政治,而是以武力解決問題。從政者與革命者的分別便在這裏。

特區的政治環境與其他地區有別。我們活在「一國兩制」下,而「一國兩制」本身已是一種政治妥協,這妥協便是中央以保留兩制來換取香港回歸一國。既然如此,爭取民主便須顧及這基本的歷史和政治背景。以抗爭手段爭取一個偏離甚至放棄「一國兩制」的政治理想目標,已是跳出了溫和政治的框架。這不是對或錯的問題,而只是一個實際政治環境和某種策略是否有效的判斷問題。

以「民主思路」為例,如前述,我們的中心政治思想是要爭取一個在「一國兩制」下完全符合《基本法》憲制框架之民主制度。在這過程中,我們主張以溫和策略或手段達到這個目的。

我們不一定會成功,也從沒有堅持這是唯一的方法,更不會惡意批評其他持不同意見的民主路同行者。但我們堅信這「第三條路」是唯一最有效地帶領特區走向民主的最直接通道。但願我們的判斷是正確的。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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