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老院黑工】院舍質素的根本問題

撰文:盧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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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能接受一個先進發達的香港社會,為社會付出一生的長者在苦無選擇下,入住該等不堪的院舍。在現實的計算,我們更應有條件取締及關閉該些底層質素的院舍,「市場」是有空間吸納受影響的院友,只欠政府的道德責任和跨越心魔。
盧浩元 註冊社工
(資料圖片)

「劍橋」事件一周年,院舍換湯不換藥改名為「森林」,不知道會否還有「原始森林」般的「大自然淋浴」照顧?筆者實是極不想看到。多年來的院舍質素問題仍未解決,其實是政府有不願正視和直視問題的心魔。

公私安老院舍 質素參差規管不當

筆者曾接觸一些有關院舍質素的個案申訴,別以為是私院才會出現問題,事實上津助院舍也會出現大大小小的失當。曾有一宗個案在院舍經常出現不尋常的骨折及受傷,家人向社會福利署申訴,職員竟要求家人報警求助,不作出受理。亦曾有家人在社署巡查時在場,親身證實院舍「走鬼」,在得知社署將進行巡查後,便立即執整院舍的環境,致電放假員工要求上班。

其實院舍質素的問題並不是單靠加強巡查便可解決,按社署的說法,本身社署已每年巡查5000多次,每間院舍至少巡查7次,為何一直的巡查卻無法發現問題?還是巡查機制出現問題,選擇性將問題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數字不會說謊,從過去數年的院舍質素監察及懲處的數字,實是見到政府的執法不力。根據立法會審核2016-17年度開支預算的議員質詢(LWB(WW)0071、LWB(WW)0090),過去數年的「勸諭」、「警告」、「檢控」,已可見得政府的「承擔」。

  2011-12 2012-13 2013-14 2014-15
勸諭 3097 3042 3204 3028
警告 377 348 364 320

在上述的數字下,過去5年的總檢控只是30宗,亦從沒有「釘牌」。所謂檢控的罰則,也只是一個非常低額的罰款,主要只是$2000至$5000,超過1萬元的罰款,在過去3年只有一宗,也只是$12000。抱歉說一句,這些院舍,呃多長者一個月綜援雙糧已足夠交2次罰款,這罰則毫無阻嚇性。

政府不願承擔安置長者重責

近日政府打算在社會福利署,新增一個助理署長職位,及增加院舍牌照部39個職位,以加強巡查和加密院舍質素監管工作,觀乎政府的計劃,實是見不到新猶。政府不改變巡查模式,以檢查文件作主導而不是實質就服務及照顧安排作出巡察,繼續以警告再警告的方式一次又一次放生院舍。政府繼續打算草擬更多護理指引供院舍參考,事實上社福界不是沒有指引,現時已在《安老院條例》下設有94頁的《安老院實務守則》和116頁的附件表格,問題的重點是一直沒有執行及落實監察。政府亦希望透過此助理署長及新增職位,建立一個有檢控及警告記錄的安老院資料庫網頁,這真是一個笑話,我們連創科局都成立了,到今天要做一個網頁竟要新增一個助理署長職位。

問題的核心,是政府容許不合規格的院舍一直存在,政府不打算取締違規院舍,條例要求過於寬鬆及未能與時並進。政府不願承擔大量私院結業時大量長者安置的責任。

參考審計署第六十三號報告書,下列數字為現行法例及各類型院舍的人均面積,可見法例要求實是過低,有必要作出檢討。

院舍類別 住客人均樓面淨面積(平方米)
安老院條例的最低要求 6.5
沒有參與買位計劃的私營院舍 7.5
甲二級買位院舍 8.3
甲一級買位院舍 9.9
非政府機構自負盈虧安老院舍 17.1
津助安老院舍 17.5
合約安老院舍 20.8

 

現時法例要求的院舍的人均面積過低,有必要作出檢討。(黃寶瑩攝)

事實上,安老院條例自96年生效至今,除了面積以外,有不少項目已過時甚久。在現行的條例中,有對高度、中度、低度照顧安老院的分別人手要求,其實即為對比於護理安老院(C&A)、安老院及長者宿舍,分別照顧不同護理程度的長者。在過去數年間,由於整體長者院舍住客護理需要提升,政府已將大部份護理安老院提升至提供持續照顧的護理安老院(COC)。COC的服務水平其實是介乎於護理安老院及護養院之間,護理安老院為中度缺損長者提供照顧,安老院條例屬社會福利管核;而護養院則是為高度缺損長者提供服務,其註冊及規管機制屬醫療及衛生層面。COC不能按護養院相關法例註冊,而按安老院法例則卻是現時法例的嚴重漏洞。在現存的津助服務下,安老院只剩下67個宿位,護理安老院只剩下63個宿位,超過15000個宿位已為COC。

加強社區支援 支持長者居家安老

現時,整體的私營安老院舍入住率約為70%,質素一直為人詬病,我們不能接受一個先進發達的香港社會,為社會付出一生的長者在苦無選擇下,入住該等不堪的院舍。在現實的計算,我們更應有條件取締及關閉該些底層質素的院舍,「市場」是有空間吸納受影響的院友,只欠政府的道德責任和跨越心魔。

事實上,除了加強院舍的規管外,加強社區照顧和及早支援照顧是出路。全港長者資助及私營院舍總名額約佔長者人口8%,遠高於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ECD) 的約4.5%;同時資助社區照顧服務約只佔長者人口3%,這其實是與政府的政策口號「居家安老為本,院舍照顧為後援」背道而馳。無論院舍有多美侖美奐,也一定不及在家中自主自立生活,但現實的情況是長者欠缺社區支援,不少人都長期勉強自己清潔家居或煮食等,出現退化勞損或意外,一出事後由「輕度照顧需要」一下子變成「高度照顧需要」而需要入住院舍。其實,這對於長者生活質素、公共服務的提供,也是得不償失。還望政府真的能夠覺悟,重新檢視長期護理政策的方向,以保障長者尊嚴生活。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