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有兩制 港人也要尊重內地一制

撰文:方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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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返港舉行記者會,披露在內地數月接受拘押的過程,指責內地做法無理。他的忿懣之情溢於言表,然而,筆者在此亦想探討一下他在此案中應負什麼責任。

林榮基(資料圖片)

過境後方被捕 不涉跨境執法

林榮基認為,他根據香港法例在港正常經營小書店,在香港是合法的,不明白為什麼要在內地海關將他拘留。無疑,銅鑼灣書店雖然售賣內地「禁書」,但在「一國兩制」之下,在港是合法經營的,從來沒有違反什麼香港法例。事實上,香港執法當局沒有拘控書店成員或封舖,就是最好的證明,說明「一國兩制」的確存在。

問題是,林榮基將書店的書籍帶去內地售賣,觸犯了內地的法律,所以才會被內地當局拘捕調查。據報,他曾在過關時被截查攜帶禁書,又曾在內地寄出這些書籍,他女友也是因協助他寄書而遭拘捕。值得留意的是,他被拘捕,並不是在香港境內,而是過了內地海關後才遭拘捕的,說明在林榮基的個案中,內地當局是恪守「一國兩制」的。

別動輒打着言論自由的旗幟

在這件事上,我們可以發現,內地和香港的價值觀和法規都是不同的。在香港人看來,每個人都有言論、出版的自由,哪怕是國家領導人,出本書揭發一些黑材料也是沒問題的,反正言之者無罪,不能為此而受到制裁。在香港,除了對黃色暴力刊物有一些管制以外,幾乎什麼書都可以隨意買賣,這是出於西方自由、民主的觀念,港人希望這些權益可以得到充分的保障。

然而,在中國內地乃至於世界上一些國家和地區,卻有所謂「禁書」,在家長式的管制下,民眾不是所有書籍都可任意買賣閱讀。至於哪些書籍被列為「禁書」,則因應各地情況,有不同的規限。反正只要入「禁書」之列,就如毒品一樣被管制禁絕。

對此,縱使我們不認同這些地方的做法,但入鄉隨俗,為了不惹麻煩,也要尊重相關法規,斷不可攜帶「禁書」入境。這次林榮基卻犯了禁忌,把「禁書」帶往內地銷售,因此才惹了麻煩。我們不可打着言論自由的名號,在內地觸犯內地的法規。

帶「禁書」往內地 違法被捕無可厚非

各處鄉村各處例,在一地合法的事,在另一地卻可能犯法。每個國家或地區的法規各有不同,例如有的地方同性婚姻是合法的,有的地方卻不然;有的地方賣淫是合法的,有的地方卻是非法。不能說,你的家鄉賣淫是合法的,到了另一個地方因賣淫被拘控,卻以自己的家鄉賣淫合法為由,說另一地執法不公。或許你要歌頌自己的家鄉是多麼自由開放,鄙視人家的地方封閉不開明,不過,若你踏足人家的領地,就要守那裏的法。這是一種客觀的平等,若是身處甲地,卻要求執行乙地的法規,絕對是不合理不平等的。

內地和香港沒有簽訂不平等條約,儘管港人怎樣看不上內地的法規,但到了內地,還是要守那裏的法。如果不願遵守,就不要往內地跑了,不然,只會自找麻煩,甚至被拘捕也是與人無尤。

李波表示自己的經歷自己親口說先作準,澄清沒有複製讀者資料回內地。

那麼,如果港人在內地犯法,香港政府又可以做些什麼、幫得上什麼忙?斷不可認為香港政府可以代為求情減刑,一切只能尊重內地當局的裁決。這才是「一國兩制」。如果在內地犯了當地的法規,卻指望港府能救自己,那是不切實際,完全不明白「兩制」之別。

當然,林榮基這次對內地的指責,還牽涉到李波懷疑被內地人員自香港擄走一事。不過,李波本人已否定了這種說法,整件事至今彷如一片迷霧,不在本文討論範圍之內。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