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健身式預繳陷阱 三大方法不再中招

撰文:李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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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ifornia Fitness被申請清盤,內裏的真正原因不得而知。
有時候一間公司倒閉,與它有關連的公司卻健在,股東又是大同小異。
近年實在太多瑜珈會、健身會倒閉,令這些公司的信譽蕩然無存。

律師在庭上披露,California Fitness母公司餘下1600萬元現金。(網上圖片)

很多人把健身與健身會混為一談,要健身,不一定要到健身會,可以到會所,可以出外跑步,可以游泳。可以肯定地說,健身並不用預繳數千以至數萬元,或用分期付款。

預繳風險高 緊記不大額不分期

如果有健身會叫我入會,我會先問它們的租約有多長?如果租約是兩年,那預繳的年期便不應比租約長。預繳愈長的話,風險愈高,例如自己會搬遷,上班的地方會改變,那時候仍然會去那健身會的機會便大減。

我會預繳嗎?我會預繳月餅、洗車、汽車打臘、報紙等,全部以1年為限,而且金額通常只是千多元,這數目以自己的承擔能力為標準,即是損失了也不會太介懷的數目,而我絕不會預繳超過1萬元,也不會用信用卡分期付款,更不會提供信用卡資料給健身會、瑜珈會等。要光顧,便每次付費,雖然比較昂貴,但萬一它們倒閉,自己亦不會血本無歸。

總之,要預付,不會多於1年;要預付,不會用信用卡,只用現金。

訂立嚴格法例 顧客不再血本無歸

政府有必要為預繳方式訂下更嚴格的法例,我的同事、中大商學院副院長范健強教授建議,當預繳超過一定的金額,如1萬元,那收取款項的企業便要與銀行商討安排,令企業要在有限制的情況才可以動用那些款項,不可以全數拿走,因為客人未享用完服務。

當然,企業收了客人100萬元,不等於要在銀行存放100萬元的現金,可以用其他資產作抵押,但大前題是若有需要時,如出現財政困難,客戶便可以集體要求向銀行提取款項。

這方法保障客戶預繳了的現金,在會計上其實是他們的資產,而預先收取了現金的一方,如健身會,在會計上不是它們的收入,而是負債。但不少壞人不是這樣想,他們認為是他們的收入,但忘記了未有提供服務。

參加遊行的主要是健身教練。(羅君豪攝)

立法會好像沒有做多少實事,經常都是吵吵鬧鬧,臨近選舉時卻有不少人空群而出。老實說,大部份議員或候選人都不稱職,稱職的話,香港不會這樣。以預繳為例,若訂下更嚴格的法例,雖然成本增加,但卻令消費者更有信心,營運者也會有更好的發展,結果是雙贏的。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