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憾醫改被拉倒 現實世界不只零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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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們及其他醫生團體曾撰文回應,指現時被投訴的醫生經紀律研訊,定罪率達90%,何來「醫醫相衛」?如沒有,又怎麼要改?…近年,醫委會接獲的投訴數字雖然不斷上升至約 500 宗,但偵委會每年審議約 90 多宗投訴,當中只有七成會轉呈醫委會召開紀律研訊,最終,每年召開的研訊會議,實際只有廿多宗。如以數字遊戲方式計算,即每年的投訴個案最終可轉呈研訊的,只有約5%。更值得指出的是,近兩年,超過七成被定罪的醫生都獲緩刑,即被定罪後不用停牌。
彭鴻昌(社區組織協會幹事)

譚世華先生、李妙梨小姐及一眾前線科技人員:

 貴組織的寫手真多,在下雙拳難敵四掌,再加上近期跟進立法會審議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難以抽身以文會友。現在條例草案已被「拖死」,我們可以做的已經做盡了,倒是還可以繼續「擺事實,講道理」,完成和您們交流的最後一文。本來條例已拖死,再談也沒怎意思,但一來早前承諾回覆您們,二來近期社會的討論,令我有所反思,希望撰此一文作為總結。

現實世界不只零與一 單以制度論以偏概全

您們作為科技人員,當然在零與一的世界中,簡單直接的建構程式系統。不過現實世界卻又不只是零與一組成的程式而已,也不是只由對與錯、好與壞等,簡單地二擇其一的。現實世界,很多時都要在兩極之間作平衡,以求達致共贏而不是零和。當然,建立制度固然重要,但在一個好的制度中,也可能出現壞事;同時,在一個壞制度中,也可能有人做出好事。所以,在建立制度之餘,也要對制度中的人和事作出獨立的判斷。如果認定一個制度是壞的,便否定一切由這個制度內的人推動的事,恐怕是以偏概全。

您們相信法庭獨立公正,而信賴的基礎,是由基本法第 85 條一句所確立的獨立司法制度。其實那只是一紙條文而已,而基本法更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如果認為一個壞制度不能讓好人做好事,那又何以相信一個靠不值得信任的、中共中央政府制定的基本法來保障的司法獨立?

當然,近年政府及特首干預各方之說甚囂塵上,就連法官亦多次被批評偏袒政府,經常裁決社運人士罪成。其中,經常審理社運人士案件的九龍城裁判法院主審裁判官羅德泉,曾裁決長毛及曾健超罪成及監禁刑罰,當時被認為是偏幫政府打壓異己。但同一位法官,卻也曾裁決警員濫用私刑案,嚴重傷害他人身體,更直斥該警員「隻手遮天的惡行只在上世紀的黑暗年代或電影情節出現……不嚴正處理會令人對警察失去信心」,真箇大快人心。

所以,在干預之說大行其道之時,大律師公會主席也回應指,社會各界實不應針對法官,言下之意,是要對制度、並運作制度的人有信心。若因基本法權力來自中共中央人民政府,便想到特首伸出魔爪,從而懷疑司法系統開始崩壞,那只會造成合己意則讚賞裁決公義,不合己意則批評偏幫政府。如此,便是失去獨立思考理性分析,單以立場定結論了。實在的,我們不應以感性指揮理性,推論出一廂情願的結論。

從我的接觸發現,政府是立體的而非單一面向的。特首有其政治考量,個別問責官員有其政治任務,公務員體系有其決策、執行的既有架構系統,重重架構互相交織並牽引。上層指令下層要聽從,但下層也有其判斷,以回饋上層再思考其原有決定。因此,若說特首不值得信任,且更經常干預操控,便推論說,所有政府架構體系所作的任何決策,都是有其背後政治目的,這種說法,若是無確實理據或推論、經不起理智考驗的,那就是陰謀論。

是的,當前社會已有各種痛苦經驗,但如凡事皆陰謀論之,完全缺乏信任,根本難以推動社會變革。更甚者,就如社會學大師 Durkheim 所言,社會缺乏統一信念,會步向解體。民無信不立,大概也是這個意思。我知道的,社會大眾對特首不信任,令社會變革停步不前,但也總不能凡事不信,連基本的判斷都被不信任感侵蝕吧!正所謂「一件事還一件事」,凡事總應從事實入手,再作客觀判斷,才可下定論應否相信的。

醫委會投訴定罪率90%?實際只有5%

對醫委會制度改革的審議,也應該從事實入手。您們及其他醫生團體曾撰文回應,指現時被投訴的醫生經紀律研訊,定罪率達90%,何來「醫醫相衛」?如沒有,又怎麼要改?

沒錯,翻看醫委會年報,近年呈上醫委會再召開研訊會議約 20 多宗個案中,九成被定罪。單從數字看,定罪率確實超高,不過這又是數字遊戲而已。近年,醫委會接獲的投訴數字雖然不斷上升至約 500 宗,但偵委會每年審議約 90 多宗投訴,當中只有七成會轉呈醫委會召開紀律研訊,最終,每年召開的研訊會議,實際只有廿多宗。如以數字遊戲方式計算,即每年的投訴個案最終可轉呈研訊的,只有約5%。更值得指出的是,近兩年,超過七成被定罪的醫生都獲緩刑,即被定罪後不用停牌。

過去我曾處理一宗個案:一名醫生未經正式訓練,便採用射頻消融技術,將兩枝電極插進病人肝臟,以熱力殺死附近的癌細胞。該醫生過去只曾觀察及協助其他醫生使用此技術,卻不曾在其他醫生指導下在人體肝臟進行手術,倒是報稱曾用豬肝作試驗。是的,是豬肝。由於該醫生調較熱力過度,導致病人肝臟大量出血,最終死亡。經紀律研訊,該醫生被判失德,停牌 6 個月,但緩刑兩年。

前文提及的七成個案緩刑數字,以實際情況說明,就是每年有十多個跟這案一樣的失德醫生,仍然可以行醫,醫委會的懲處都是沒有實際意義的,亦未能收阻嚇作用。不知道這是否可以用來描述醫委會內「醫醫相衛」的情況?如是,那麼我們擔心受害人的權益受損、公義不彰,屬過份擔心嗎?醫委會又是否有需要改革?

醫委會代表及病人組織召開記者會,明言兩者共同願望是改革醫委會,期望《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可以通過。(羅君豪攝)

梁振英多年前建議輸入護士 結果並無發生

是的,上述問題,可以透過成立獨立調查機制以作改善,而醫委會不只是研訊機構,更是有專業規管的職能。您們恐懼特首的魔爪伸延到醫委會內,對此,我可以理解,但不能認同此判斷。您們舉出令您們擔心的例子,這陣子在網上已有廣傳。不過,如能細心看,就會發現所謂擔心實是過慮的。舉例說:梁振英建議引入廣東護士的意見,是在他還是行政會議召集人時,接受報章訪問時提出的。不過,梁當選特首至今已 4 年,縱護士管理局所有成員均為委任,但從無輸入一名廣東省護士,不知箇中原因是否局內成員堅持專業水平而拒絕接受提議。這一例證正好說明,原來制度及制度內的人可以令特首有權也不能用盡。

周一嶽及張宇人的想法,又或是其他醫委會以外的人要降低執業門檻引入內地醫生的意見,同樣不是他們說了算。決定醫生專業水平的,是醫委會;任何國家的醫生要到香港執業,也是醫委會決定,但無論他們來自哪一個國家,醫委會都只會看那些醫生是否符合香港的水平。要確認是否符合要求,只有兩個方法,一是透過醫委會所定立的執業資格試,考核合資格的醫生;一是透過有限度註冊,經醫管局確定申請者符合公立醫院需要,再經兩所醫學院及醫學專科學院確認已在外地執業多年的申請者,是否符合香港水平,最後交上醫委會,審議資歷是否符合標準。換言之,不是說要放內地醫生來港便可成事。醫委會仍然會把關。

聽說得多,我也懂得了那個推論:正因為醫委會把關,如特首透過委任操控醫委會,再把醫生執業門檻降低,最後便可以大開中門令內地醫生湧來香港。曾有評論說這是滑坡謬誤,我不再作邏輯分析。我只想用實際情況設想一下:

一,特首增加委任便可以操控醫委會?

如上所言,護士管理局所有成員均為特首委任,但卻不見有廣東省護士來港。早前的記者會上,港大醫學院前院長、又是港大提名委任的醫委會委員鄧惠瓊教授,在回應委任會受操控時,便指這是對委任委員的一種極大侮辱。就算委任者可以受操控,現在醫委會一半是委任,在「4-2+2」方案中,又正好一半是委任。如現在有一半委任委員時,特首未能操控醫委會,在將來又如何可能?如果說在將來可能,現在便已經出現操控了,但這是事實嗎?

醫委會選舉本身民主性成疑

另外,新增的 4 名委任委員中,其實有 3 名是病人組織以民主選舉方式產生,是實質的選舉代表,只是名義上屬委任委員。您們真誠的提問到,為何不把選舉規程寫進法例條文?是否正是存心欺騙?不過醫生委員的選舉程序同樣也沒有寫進法例的,您們又會否覺得是存心欺騙?其實,選舉規程的框架已記載在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文件中,詳情日後也會與衛生事務委員會交待。政府如要欺騙,也難逃議員的法眼。

可能您們又會說,醫學專科學院 7000 院士,由 26 個醫專委員選出 2 個席位,是不民主,亦沒有代表性的。但您們又認為醫學會有 9000 會員,只由 28 個會董選舉 7 個代表,難道又很民主、很有代表性?須知道,現時醫委會內有 11 名委員都來自醫學會,為何您們要擔心所謂特首操控醫委會,而又不擔心醫委會被醫學會操控?病人組織以公開透明的民主選舉方式產生的 3 名委員,您們尚且擔心被滲透被種票,醫學會的超小圈子選舉足有 7 名委員之多,又何解不擔心他們被滲透被種票造成更為嚴重的後果?

我同意您們說權力有制衡最好。早在〈「6+6」方案是糖衣毒藥,要不得〉一文中,我已清楚用圖解分析「6+6」方案令代表醫生利益的委員佔一半,是醫委會內最大的勢力,但「4-2+2」方案中卻令這種勢力維持在四成多,透過其他勢力(如公共醫療機構醫生委員、病人組織代表等)的組合,還可有力抗衡。更進一步說,病人組織代表更可充當醫委會內一股以獨立監察的關鍵少數力量,制衡任何企圖操控醫委會的勢力。

二,受操控後可降低門檻?

這個問題,同樣在上一篇〈社會變革,要有制度也要有信任〉一文中回應了。病人組織代表、醫生選任委員、醫學院教授、醫專代表都肯定不會同意降低門檻。這裏已經超過醫委會一半委員了,又如何可能通過醫委會的議決,降低門檻進而開閘予內地醫生湧港?

當然,從數字上的可能性來說,上述推論發生的可能性會有億萬份之一,而您們作為科技人員,對數字都十分敏感,那怕是億萬份之一的可能也要堵塞。但如果從零與一的世界跳出來,回到現實世界,這十分十分十分小的機會率真會發生嗎?

反駁見痾血查腸癌例子:逐利醫生必定可怕

曾有醫生撰文說,病人痾血,有可能是腸癌,作為醫生有責任指出,正如見到醫委會有機會被操控而降低醫生水平,便應出聲提醒。不過正如該文的醫生作出腸癌診斷前,必先問診、確認腸癌病徵、抽組織化驗、甚至以內視鏡檢查,經過一連串客觀科學的觀察及判斷後,才能向病人說:「是的,這有可能或不可能是癌症。」沒有作出評估便直接向病人說:「你可能患癌」,如果病人真的患癌還好,但恐怕那只是患痔瘡的病人,一聽到患癌的可能,便嚇得魂飛魄散;更怕的是拱手送上數以十萬作治療費用。這樣用癌症來唬嚇病人,從而提供昂貴治療的醫生,我倒見過不少。您們問,委任可怕,還是逐利的醫生可怕?我會說,若有實質民主成份的名義委任便不用怕,但逐利的醫生必定可怕。所以,我仍會說,加業外委員之同時,絕不應該增加醫生委員。

您們說,防患未然嘛。那是應該的。但眼見醫委會目前問題,如果因為微乎其微的危機,仍不可作任何修改,就是原地踏步一事無成。得益的是誰,損失的是誰,相信各位已可推斷。又,如果不論出現擔心情況的機會有多微小,只要認為有機會便大肆宣傳,用恐嚇方式鼓動他人反對任何可能出現的危機,這種做法,要麼是判斷力不足,屬杞人憂天,要麼是另有所圖,用恐懼仇恨煽動他人來達至一己目的。前者總算是真心真意反對者,我也會尊重;但後者卻是假仁假義的保護主義者,我必會鄙視。

民粹政治的操作:只有對立沒有共存

最近想起寫這一篇文章時,想起多年以前曾看過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副教授許寶強說過有關民粹政治的文章。文章說,因新自由主義是以空洞能指(empty signifier)運作,令民粹政治成為可能。民粹政治令一切都只有對立而沒有共存,不問情由只有歸邊,只有統一標題沒有內涵,結果是:

「理性的討論不僅無補於事,更可能在澄清含混的空洞能指所涵括的各種矛盾意思時,干擾了民粹政治的演練。結果是,民粹政治一般都會排拒和壓抑智性的交鋒,孕育出各種反智的論述和行為。」
許寶強

我不是讀社會學的,搞得通許教授所說的,只有這些。如有錯誤,請勿見笑。不過,當重新審視反對修訂條例的意見之後,再重讀許教授差不多 10 年前評論當時香港社會的文章,竟然覺得 10 年後的社會狀況,竟更為貼近許教授當年所言。

猶幸我們尚有共識:建立獨立投訴機制

雖然談了這麼多,我們之間的意見立場相信還會是南轅北轍的。但慶幸有一點我們都能夠共識,就是醫委會必須更全面的改革,而理想方案,是英國醫委會所採用的獨立醫療事故投訴處理機制。本會爭取獨立投訴機制十多二十年,一直受醫學會醫生反對,慶幸現在終於有不滿現狀的年青醫生及年青人加入爭取行列。希望我們日後可以一同努力爭取更全面更徹底改革醫委會,爭取建立一個更獨立更公正的投訴處理機制。參考英國醫委會在 2000 年提出改革後,在 2012 年成立獨立機制的經驗,我相信,我們共同爭取的理想機制應該在 10 年後會出現。

拉倒醫改受害者:基層

不過,我不禁要問,建立理想機制的 10 年間,如不以任何中途方案改革醫委會,到時的投訴個案不斷累積,投訴處理的時間將不斷延長。眾所周知,現時醫委會已經累積超過 900 宗個案有待處理,由投訴受理到紀律研訊完結,歷時 5 年。今天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已經被拉倒,意味着未來一段時間,現時因法例所限令投訴機制出現的瓶頸位置,即業外委員不足、法律顧問不足、審裁顧問不足、研訊會議組成缺乏彈性等,都不能解決。單以行政措施增加資源,只能將紀律行動程序縮短 5 個月,就算如您們相信的梁家騮醫生在電台節目後的公開訪問所言,也是縮短 7 個月。換言之,投訴人要等候公義來臨,在不修訂法例條文下,在今天,仍要等候 4 年半的時間,而這個等候時間會繼續延長。這就是為何我認為早前條例草案雖未盡完美,但仍然支持通過的原因。況且通過修訂後,日後仍可繼續建立理想機制,兩者實在並行不悖。

條例草案被拉倒的另一批受害者,是依靠公營醫療服務的基層市民。拉倒條例草案之日,報章報導指,屯門醫院爆發醫生工業行動,抗議長期人手不足,要一名醫生照顧 300 名病人,病人新症輪候的時間更達 3 年之久。事實上,直至 2020 年,公立醫院仍欠 330 名醫生,所有本地培訓的醫科畢業生根本不愁沒有工作機會。原本透過引入合資格的海外醫生,本可即時協助紓緩緊絀情況。可惜,隨着條例被拉倒,便不能透過延長有限度註冊期限,鼓勵吸引海外醫生到公立醫院工作。當然,引入海外醫生的數目不多,只屬杯水車薪未能撲火,但總優於繼續令醫生受壓病人受苦。

從美國爭取種族平權中 看到信任與妥協的重要

最近看過一齣電影《All the Way》,講述1963年美國民主黨總統甘迺廸(John F. Kennedy)遇刺身亡後,由副總統詹森(Lyndon B. Johnson)當上總統後,詹森如何在來自美國南部、堅持種族主義的民主黨,和黑人民權領袖馬丁ž路德ž金所領導、爭取種族平等的黑人組織之間,推動落實民權法案。無論是詹森還是馬丁ž路德ž金,都希望理想一蹴而就,落實全民的、保障所有種族權益的法案。然而,現實卻是受着各種勢力左右,詹森被美國南部民主黨牽絆,馬丁ž路德ž金受組織內激進勢力施壓,落實民權法案差點未能成事。詹森頂住了黨內壓力,向馬丁ž路德ž金提出中途方案,並承諾日後會進而有更全面之法案。而馬丁ž路德ž金在激進勢力步向暴力邊緣之時,成功游說組織內各方先放下理想接受現實,基於妥協踏出一步,接受1964年先行禁止了公共服務的歧視行為。及後在1965年,再落實公民投票權,而其他有關的民權方法,在隨後相繼落實。可以說,全面的民權法案得以落實,全基於「信任」及「妥協」。

「信任」,在這一刻的香港,並不存在。但完全沒有「信任」,如上文所言及前文(〈社會變革,要有制度也要有信任〉)所說,事事皆疑,社會將停滯不前;缺乏信任,社會變革將不會可能。而「妥協」,在新一代的眼中,是懦弱的表現,質問着為何理想的事不可即時給予?但詹森及馬丁ž路德ž金若只堅持理想不願妥協,恐怕美國的少數族裔,還要經歷更多磨難,也未知會否和白人共享民權。是的,我們應有理想,但也要顧及現實;但若只顧現實沒有理想,就會沒有進步。理想與現實之間,就是要尋找的妥協空間。

醫改拉倒 剝奪的是病人組織的法定代議機會 及公義

條例草案現在被拉倒,高興的,應該是真誠反對者及他們的正義朋友,因為他們「成功」抗衡幻想中敵人(梁振英),可以自我感覺良好;同時更高興的,是假仁假義的保護主義者,因為他們「成功」捍衛醫生自身利益;而也許同樣高興的,是作政治盤算的政客,因為他們「成功」向選民向票源交待。不過,他們高興的笑聲,卻是踏在苦主和病人身上發出的。病人組織被剝奪了首次晉身法定機構、表達病人聲音意見及問責醫生的機會;苦主在現時數以年計的漫漫公義路上,仍要再多等幾年,到時,延遲而至的公義還算公義嗎?在爭取改革醫委會的過程中,病人苦主極微弱的聲音,有誰聽到?條例草案被拉倒後,他們傷痛無奈的唉哼,有誰還理會?

您們有因為今天的勝利而高興歡呼嗎?但當我看見病人和苦主的愁容時,真抱歉,我實在不能替您們高興。希望您們能跳出零與一的世界,與病人和苦主同行,感受一下他們也是生於斯長於斯的香港人。年青人,世界是我們的,也是你們的,但最終也是你們的,不過現在仍是我們和你們的。來,我們一同爭取改革醫委會,使之「行公義、守專業、護社群」。我們相信,集結的弱者微聲,會把傷痛無奈的唉哼,化為堅實的聲音,呼喚社會公義早日實踐。

祝 君安!

彭鴻昌 敬上

(因為苦主病人爭取醫委會改革多年而未能成功,心有慽然,寫得太多了,亦可能筆走偏鋒藻辭辛辣,如有冒犯,請見諒。在第四個破曉之時,真的擱筆了,再會有期!)

【編按:文中大、小標題均為編輯所擬。】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