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丁醜聞.博評】地政套丁非冰山一角 終止丁權杜絕利益

撰文:陳劍青
出版:更新:
當首次發現有地政主任疑似參與套丁活動,實情又是否只是冰山一角? 40 年來,丁屋政策在新界鄉郊製造出一個如此肥美的大餅,若無今天的追蹤調查研究,將 20 年前的實況勉強還原,眼前唾手可得的套丁利益是否只有賴氏家族垂涎三尺?今天丁屋政策衍生的利益問題,已像癌細胞深入體制骨髓,應直接終止政策來解決。
陳劍青
當地政職員、城規會委員也會參與套丁事業,這比起鄉議局爭取「套丁合法化」還要可怕。(資料圖片)

近日才知道,香港地出現了兩種會遭到不同待遇的官方文書系統:

  一種是無論你如何宣稱,部門也會自行判斷是否成立的「確認書」;

  一種是你隨便進行失實宣稱,也乏人跟進調查的「聲明書」。

梁天琦填了前者;宣稱自住用途,卻出售丁權予發展商進行「套丁」的原居民,則是填了後者。不過兩種文書共通之處,在於它們都形同廢紙一張。

審批丁屋存「跑數」壓力

有關近日曝光愈來愈多的套丁案例,有位曾從事審批丁屋的前地政朋友跟我提到,地政部門是不會主動為疑似套丁個案自找麻煩的。上頭叫你盡快批出丁屋個案交數,審批丁屋的你又會否有暇自行調查,自絕手頭上動輒要處理一年半載的那宗丁屋申請?

如果屬實,這似乎意味着地政總署的丁屋審批,並不如原居民代表所批評的「進度緩慢」,其實制度內部一直是有股「跑數」的審批丁屋壓力。如果我們回看過往 10 年不斷遞增的丁屋批出數字(由 2003 年 711 宗獲批申請,急升至 2013 年的 1,052 宗),這股潛藏的壓力就更是躍然紙上。

以往,我們會以為這股加快審批丁屋的壓力,若不是從審計署報告以「行政效率」標準,要求地政總署快馬加鞭,就可能是從某些新界飯局中私下協定而來的「官鄉勾結」,都是由外至內的。但近日爆出曾負責丁屋政策的高級地政主任賴奕平,及城規會委員葉天養也牽涉套丁風波,卻印證了一句格言:

「最堅固的城堡都是在內部被攻破的。」

套丁問題不在哪裏,原來地政署與城規會之內就是問題所在!

今天丁屋政策衍生的利益問題,已像癌細胞深入體制骨髓,應直接終止政策來解決。(資料圖片)

地政城規參與套丁 非冰山一角

當地政職員、城規會委員也會參與套丁事業,這比起鄉議局爭取「套丁合法化」還要可怕,因為:

  一、他們手持審批丁屋的內部土地行政指引(Land Instructions (LIs))的天書,知悉如何規避漏洞處處的丁屋審批過程,如這次爆出的疑似套丁個案,懂得聰明地待 5 年後,以免補地價的方式「回購」丁屋;

  二、他們有權在系統制度內進行各種潛在影響,將原意用於自住的丁屋重新定義成「官員自住」的天堂;

  三、我們不可能再良好主觀地以為,只要地政多主動做調查、監察就會變好了,因為問題已不是出於所謂「缺乏人手監察套丁」問題,而是地政主任根本就在參與套丁!

終止丁屋政策 杜絕套丁牟利

當首次發現有地政主任疑似參與套丁活動,實情又是否只是冰山一角? 40 年來,丁屋政策在新界鄉郊製造出一個如此肥美的大餅,若無今天的追蹤調查研究,將 20 年前的實況勉強還原,眼前唾手可得的套丁利益是否只有賴氏家族垂涎三尺?

當然仍會有人認為套丁可以是「制度問題,制度解決」,近日鄉議局主席劉業強更向發展局建議「擴充丁權」,以協助借貸買地來「防止套丁」,這的確是——STUPID!這是利益問題!而今天丁屋政策衍生的利益問題,已像癌細胞深入體制骨髓,應直接終止政策來解決。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