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回應李偉民:香港法律界是泛民票倉的原因

撰文:任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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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什麼令到法律界變成泛民票倉?答案好簡單,就是當權者與那些說三道四的支持者……如果當權者往往要迫尊重法治、司法獨立、憲法的法律界,在「邁向一國一制」與「民主派」去選擇,大家覺得絕大多數的法律界人士還可以怎樣決定?
任建峰
小弟昨天拜讀了李偉民律師的文章,覺得他的分析很值得從不同角度探討。(資料圖片)

小弟昨天拜讀了李偉民律師的文章,覺得他的分析很值得從不同角度探討。

李偉民:香港法律界的政治發展史】

我不會逐點回應,而我不回應,亦不表示同意或不同意李律師的說法。我的回應沒有任何批評李律師之意,只是對某些事的見解,因不同時代、不同經驗與不同圈子,而稍有不同,請多多指教。

在以下的分析,我會先列出李律師在他文章內的一些說法,然後再作出回應。

【回應一】英資行落腳香港 因香港法律和地理優勢

當九七臨近,法律界的政治氣候起了重大的變化。港英政府故意開放法律市場,讓英美的大律師行可以進佔香港,導致香港本地的大型英人律師行被併購,同時政府也取消了律師在房地產工作的定額收費,使本地律師收入大減,導致香港的大型「華人」律師行漸漸喪失雄霸的地位——凡此種種的背後,都是精心的政治安排。
李偉民

對於這個說法,有些基本事實需要搞清楚。

先說外資行來港大展拳腳這件事,其實有不少在英國最頂尖的律師行,早在 1980 年代初至中(對,是在簽中英聯合聲明前)已經在香港開辦公室。所以,這現象並非在「九七臨近」才出現,而當時他們來港開辦公室的理由,基本上有兩個。

首先,1970 年代底的英國經濟不景,不少英資專業機構都要找國際出路。美洲?不可能,因為那是美國行的天下(美國行來香港開業,有個很不同,而與回歸後中國公司在香港紐約雙料上市有關的故事,暫不在這裏長篇大論了)。歐陸法律市場?已有很多大陸法律師行(他們大肆與英資行合拼是多年後的事)。

但亞洲經濟當時在起飛。無論在法律上(香港運用普通法)或地理上(香港是在中國、日本、台灣、南韓、新加坡的中間位),都使香港成為英資行在亞洲最理所當然的落腳點。

第二,亦正因為亞洲經濟起飛及香港地理優勢(還有用英文的語言優勢),香港亦成為了不少英美歐大企業的亞洲基地。在那個有很少美資或歐資律師行願意在海外開分行的年代,大企業很自然就會想那些較願意出外而又是在倫敦用慣的律師行來香港服務他們吧。

因為亞洲經濟起飛及香港地理優勢(還有用英文的語言優勢),香港亦成為了不少英美歐大企業的亞洲基地。(資料圖片)

【回應二】環球經濟環境促使 必然取消房地產定額收費

另外,李律師對於外資行來港後「香港本地的大型英人律師行被併購」的說法,亦不完全與事實相符。譬如說,無可否認,香港英人百年老店——孖士打律師行——的確是與美資行合拼了,但另一英人百年老店——的近律師行——仍然獨立經營。至於其他歷史悠久的本地英人中型至大型行,不但沒有大肆被拼購,更常見的,反而是他們繼續獨立經營但漸趨本地化,其傳統外籍色彩相對減退。

至於律師做樓契定額收費被取消的議題,的確對 1990 年代中至底的法律界有一定的衝擊。但政治任務與否,在當時,這改革已經在社會擾攘多年,當時是一個大民生問題。都是那句,房地產定額收費就算不是 1990 年代被取消,其實遲早都會在國際趨勢與本地輿論壓力下被取消。而最受這改革影響的,並不是大型華人律師行,因為他們相對夠資源去改革運作模式,在某些執業範疇更能與國際大行分一杯羹。最受影響的,反而是多年來極度依賴樓契生意,但又沒有能力轉型的小型本地行(不要誤會,我不是說這依賴是錯,在當時環境下其實合理)。

我不敢說港英政府有沒有什麼政治任務,去推李律師提起的兩個改變,當中其中一個更不是在九七前後發生的事。但政治任務與否,這些改變在環球、亞洲、大中華金融經濟環境下,都必然會發生。

房地產定額收費就算不是 1990 年代被取消,其實遲早都會在國際趨勢與本地輿論壓力下被取消。(資料圖片)

【回應三】國際大行出身 也關心行業發展

那些國際大型律師行只關心生意業務,當然對本地律師行業的管理和發展沒有太大興趣……
李偉民

這對國際大行有點不公道。就算我們是要看近十多年,律師會會長、副會長、理事會成員、各委員會成員,都不乏來自國際大行,或至少曾有國際大行背景的律師。來自國際大行或有其背景的律師亦活躍於社會事務,當中包括各地區政協、人大,而香港的中央政策組,都曾有來自美資大行合夥人,連現任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都是國際大行出身。

【回應四】香港法律服務市場日趨成熟 競爭激烈

而在大律師行業裏,他們不用被外國的大律師或國內的律師攻入,瓜分他們的訴訟市場,故此至今仍然可以維持『本土自主』。
李偉民

這未免把大律師面對的處境太簡化了。

就算沒有外來律師行「攻入」,大律師行業在近 20 年面對的競爭,比以往多了很多。因為香港內外,都多了很多想在港執業的法律系畢業生,連英國御用大律師都對香港這個日趨成熟的法律服務市場虎視眈眈。這因素,再加上極昂貴的租金,對於很多年資較淺的大律師,實在是一個很難面對的情況。

現任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都是國際大行出身。(公民黨圖片)

【回應五】港英派?愛國派?其實只是親建制

在過去,律師和大律師領導的政治取態都是『親』法院、政府官員、律政司的,是濃厚的『港英派』,但是慢慢地,多了一些愛國的律師和大律師,這也是香港回歸中國後所產生的必然現象。
李偉民

這現象不完全錯,亦絕對有這些例子。但更常見的,就是當年所謂「港英派」的人,現在亦正是「愛國派」。即使在法律界內(甚至法律界外),有些人無論如何都是不分宗主地親建制(容許我咳一聲「譚惠珠」出來!)。

如果大家想要一個對比,李柱銘在 1980 年代是被視為「親中」,但現在有些人又說他「親外」,其實共同點都只是「非建制」吧。

李柱銘在 1980 年代是被視為「親中」,但現在有些人又說他「親外」,其實共同點都只是「非建制」吧。(資料圖片)

【回應六】法律研究何來中立?

在回歸以後,法律界漸漸多了另外兩股政治力量: <br><br> 第一是法律教育界。在我們的年代,大學的法律老師是政治中立的,但是在今天,法律教育界在行內以至社會都擁有相當政治影響力; <br><br> 第二股力量便是公民黨。在2000年以前,政治黨派如民主黨的成員,在法律界只是政治聲音的其中一把,但自從公民黨在2006年成立以後,他們和泛民在法律界的政治選舉(如特首選舉委員會)已是戰無不勝。
李偉民

先說對法律教育界的指控。如果李律師是 1980 年代出身,我就想提醒他,像陳文敏那些時常被無理批評為「政治化」學者,他們在 1980 年代已經在香港大學教法律!而對於在境外法律學院(無論是外國或內地)畢業的律師、法律學者,對政治、對議題是所謂「中立」佔極少數,有立場才正常。因為法律研究,本身就是人類社會、政制研究,何來「中立」?

【回應七】就算沒有公民黨 法律界都是泛民票倉

但更好笑的,是說公民黨把法律界變成泛民票倉的說法。

以吳靄儀為例,她就算未是公民黨成員前,都已經在法律界選舉多次大勝。就算到了郭榮鏗年代,雖然他有「公民黨」這個標籤,但在某些關鍵問題上(如一國兩制與自決的關係),他的立場其實相對貼近香港法律界一如以往「溫和民主派」的本質,而不是完全跟隨公民黨立場。

雖然我尊重公民黨對香港民主運動的貢獻,但說他們有能力把法律界變成泛民票倉,就實在太抬舉他們了。正如我以上所說,就算未有公民黨存在,法律界已是泛民票倉。公民黨只可以說是這現象的得益者,而不是這現象的始作俑者。

就算未有公民黨存在,法律界已是泛民票倉。(資料圖片)

究竟是什麼令到法律界變成泛民票倉?答案好簡單,就是當權者與那些說三道四的支持者。

李柱銘曾經親中,他們就要整件六四出來。梁家傑曾經被視為親中,他們就要搞幾壇內容甚辣的《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及違背 2007/2008 普選承諾給他。就算像我這個多年來就算偏向支持民主派,都與偏向建制的律師會高層關係良好的人士,他們都要「送」國務院白皮書與 831 給我們。

如果當權者往往要迫尊重法治、司法獨立、憲法的法律界,在「邁向一國一制」與「民主派」去選擇,大家覺得絕大多數的法律界人士還可以怎樣決定?

另外,大家又有沒有留意每次法律界功能組別選舉中,建制派找什麼質素的候選人出來?

不想逐一評論個別候選人,我唯一會說的是,當建制派找到一個「似樣」的候選人時,像前律師會會長王桂壎,他是高票落敗的。根據我認識的不少律師對我說,大家都覺得王桂壎很好,但他最終落敗,不是因為大家不支持,而是覺得他有些支持者太「不似樣」,和想給郭榮鏗這位年青人一個機會。我從未聽過政圈外的行家提過投票給郭榮鏗,是因為「公民黨」。

就算是一些胡亂被指是「公民黨 B 隊」的群組,如本人所屬的法政匯思,雖然當中會有個別公民黨支持者,但其實在這些群組內的光譜,是由民主黨至到本土派都有,公民黨根本就不特別有代表性。

【回應八】畏懼權利 選擇沉默 才是不健康

預計在未來日子,法律界的政治發展方向有三個改變…… <br><br> 第二,律政司在法律界的政治影響力會愈來愈薄弱。在我們入行的年代,律政司提出什麼看法,大家都不敢指手畫腳,但今天律政司只被視為政府的首席律師代表,在法律界有着『先天不足』,未來遇到政治議題,律政司必然『舉步維艱』,更難於左右法律界的政治力量取態; <br><br> 最後,如律師會有任何政治錯判,自會不斷受到衝擊,這也是香港政治『兩極化』和『政黨化』的必然現象。
李偉民

李律師說得對,時代不同了。現在的法律界不會像 1980 年代一樣,律政司說什麼就是什麼。

但這不是一個「政治影響力」問題,而是在一個法律與法治概念、常識水平愈來愈高的法律界及整體社會的大環境下,當權者說的話,理應受到仔細監察,因為他們說的並不一定是對的。難道,如果律政司錯,我們都應該為了保護其政治影響力而不發聲?選擇畏懼權利,選擇沉默才是不健康吧。

現在的法律界不會像 1980 年代一樣,律政司說什麼就是什麼。(資料圖片)

至於李律師就律師會的評語,其實如果律師會保持由李律師出身年代(甚至他之前的年代)一如以往都秉承的政治中立,根本就不會出現什麼所謂「兩極化」、「政治化」或「衝擊律師會」情況出現。

如果李律師所指的,是 2014 年律師會特別會員大會,對前會長林新強不信任動議的事,我就希望大家能記得,那事的政治化成分,並不在於投不信任票的二千多名律師,而是在於林新強堅持自己代表律師會(即不只是個人意見)而去發表「共產黨很偉大」、「法官要『愛國』」等言論。如果要說這二千幾個律師都是公民黨或泛民操控的政治機械人,就未免太侮辱這群律師的智慧了。

【作者註:以上只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他所屬律師行或團體。】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