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風波.博評】建制同啓不合作運動 議會進入抗戰狀態

撰文:方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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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派的宣誓突襲,表達了不與政權妥協的訊息;建制派為了拖延重新宣誓,不惜集體離場,自製流會。
新屆立法會開局即癱瘓,豈不是「不合作運動」的大成功?弔詭的是,這是由非建制派與建制派攜手促成,實在匪夷所思。

建制派成功策動流會後,表示流會是迫不得已的做法。(李澤彤攝)

何謂「不合作運動」?這是「佔中」之時,與「公民抗命」雙軌齊行的意識形態。對於「公民抗命」,相信大家已經知之甚詳,乃指抗爭者對不公義法律的不服從行動。旺角暴亂的最初肇因正是抗爭者透過非法擺街,來凸顯對小販政策及相關法律的不滿。至於「不合作運動」,手法上雖同樣涉及不服從,但抗爭對象則未必是法律,而是包含了制度。本土派的宣誓內容,正正表達了對政權的不滿以及不服從,不會為此效忠和妥協。

建制派配合本土派 促成「不合作運動」最大化

「不合作運動」的目標,乃使制度癱瘓以至崩潰。本土派的宣誓被裁無效,本來已夠癱瘓議會運作。例如,許多立法會委員會,便因此不能順利選出主席了。然而,建制派竟自編自導自演流會,雖則他們動機未必符合「不合作運動」,惟最後卻達到了「不合作運動」的結果。而且,很有可能,直至下月法庭裁決有關宣誓的司法覆核之前,不排除立法會所有大會均將繼續流會,以達致建制派不讓梁、游二人重新宣誓的目的──這就意味着,立法會運作至少要癱瘓一個月。當中,司法糾纏愈久,癱瘓時間就愈長。如是,「不合作運動」豈非求仁得仁?有謂一隻手掌拍不響,本土派的宣誓突襲,竟靠建制派配合,才能夠促成「不合作運動」的最大化。

「不合作運動」其實有兩個層次。一是從內部入手,就像本土派今次的手法,乃是先進入立法會,然後再在制度內反對制度。單單兩名本土派當選議員,已夠立法會如斯不堪,無疑是「不合作運動」的大獲全勝。不過,他們並非完全不合作,其實還是局部合作了,服從於選舉制度的遊戲規則,否則根本不能得到有效提名,就如梁天琦等人所示般。

事實上,「不合作運動」的極致,乃是徹徹底底的不合作。這並非什麼新鮮事,由集體投白票,到乾脆杯葛選舉,香港過去已有不少例子。當年的「五區公投」補選,建制派便已進行了一場「不合作運動」,即拒絕派人出選,避免出現一對一競爭局面,從而降低箇中的公投意義。有此先例在前,梁、游或會「不合作」到底,包括再度發出不服從宣誓效忠的訊息,這既能進一步突顯「不合作運動」的精神,也進一步將建制派推到死胡同裏,以致不得不祭出更多奇怪的舉動來。

建制派面對兩難 得拿捏分寸

現時建制與反建制的拉鋸,宛如進入抗戰狀態。反建制一方的不合作,使建制一方也不得已也不合作起來,恰如戰爭時侵略者與反侵略者間的對峙互動。只不過,反建制一旦觸及建制的底線,建制苟與之和稀泥,只會使之得寸進尺,也並不一定是好事。即如本次游、梁二人宣誓風波,建制採不合作運動抗衡,乃至褫除其議員資格,到後似乎都會有所損失,一來癱瘓議會,二來補選出來的人可能會是非建制,甚至過程中催生更多激進份子。然而,如果全無底線,亦不可以,起碼全球華人就感到折辱。現在看來,怎樣拿捏其中分寸,減少損失,獲取最大勝利,是建制頗傷腦筋的。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