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聚焦.博評】遏港獨須切中要害

撰文:方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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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最新一份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港獨沒有出路,是首度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及港獨,顯示問題的嚴峻與中央的正視。中央宣示遏港獨的決心已非首次,這次無疑層次較高,但具體上如何遏港獨,還是要有周詳的計劃,並且打擊的力度、手法要切中要害。現在看來,這些方面均有不足。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發表政府工作報告指,港獨無出路、堅決反台獨。(美聯社)

過去,高調遏港獨最具體的表現,要算去年立法會宣誓風波中,人大就基本法104條進行釋法,多少導致在宣誓時辱國播獨的梁頌恒和游蕙禎失去立法會議員資格。梁、游的下場無疑大快人心,然而,中央在處理釋法時,卻過於急促,由「封後門」改為「封前門」,在法庭未判決前就釋法,未免有犧牲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之嫌,因而惹來非議。這也令人關注一個問題,就是行使權力恰當與否的問題,或是否有權用盡的問題。打擊港獨無疑是必要的,但若要令港人心服口服,支持中央的行動,就要適當運用權力。其實,問題不在於力度,對港獨,可以打得狠,但卻必須準,若盲打一通,將會是耗費力氣,不見效之餘,還惹來非議,助長了反中仇中的力量。

港人是反港獨的,中央遏港獨方向正確,但手法值得斟酌,其中前提必須是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得以落實。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也強調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動搖、不走樣、不變形。然而,在實踐上,中央是否尊重香港的獨特性,尊重港人的自主權?事實是,似乎愈來愈不當一回事了。即如眼前的選舉,有關方面「欽點」候選人、操控選舉的舉動也極之令人側目,以至於謠言滿天飛,有傳選委投暗票也會受到監控,大大影響了選委投票的取向。在這樣的氛圍下,人們對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又怎會有信心?

談到遏港獨,一般都會想到23條立法。特區成立已20年,保障國家安全的23條卻遲遲未曾立法,2003年引起七一遊行而使相關議題擱置至今,想來確是有必要加快完成。尤其是佔中以來,港獨勢力滋長,社會上對23條立法的態度已有轉變,藍營的人就算以往反對立法,如今也改變立場。然而,與此同時,黃營的人反對23條立法也依然激烈,按他們的要求,政改必須先於23條立法,這卻會造成與中央的牴牾。以現時中央的作風,或許會強行立法,到時,社會上的震蕩不可謂不大。

23條是可以立法,但在現時的氛圍下,立了法是否就可以阻遏港獨?如果在立法的過程中,造成更多的矛盾,社會益形撕裂,會否反過來刺激了港獨的苗頭?這樣一來,法是立了,卻得不償失,失去的是港人的歸心。如前所述,中央愈益強調自己是持份者,要維護中央的權益,在許多事務上表現得異常強橫,若以這樣的態度進行23條立法,恐怕失的比得的多。要23條順利立法,中央首先要改變的是處事的手法,要柔性一點,多尊重港人的意願。正所謂欲擒先縱,必須行之有道。

總括而言,遏港獨要從兩方面入手,一方面從立法着手,嚴懲不貸,另一方面,也要爭取人心,讓港人感到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得到保障。雙管齊下,這樣才能湊效。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