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科技園】河套是「兩制」合作的嘗試?

撰文:何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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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和創新及科技局長楊偉雄最近在報章上有一場小小的爭論,黎先生擔心位於河套的港深創新及科技園變成「港人付鈔、深圳收益」的怪胎,「甚至成為衝擊一國兩制的缺口」。
楊偉雄先生則強調,任命權百分之百是在香港一方。他更樂觀地預測:「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可為本港經濟每年貢獻約570億元,並創造約5萬個職位。」

落馬洲河套區將發展的「港深創新及科技園」。(@dataeconomy/Twitter)

如果說「一國兩制」尚處於「實踐」階段,那麼「兩制」之間的合作就更是空白,有人主張用增進兩地「融合」方式加強對「一國」的認同,也有人強調以「隔離」保證香港的「高度自治」。今年初香港與深圳就河套87公頃土地合作使用達成協議,是一件值得珍惜的事情,表明中央希望避開政治爭議,以共同發展科技的方式為「兩制」合作尋找道路。
 
科技創新對於深港兩地而言各有優劣。香港完善的法律體系、對海外人才的吸引力令深圳可望而不可及。深圳十餘年來在科技創新的努力碩果累累,傲居於內地其它省市。一個連接龐大的海外市場,一個背後是能夠為新技術轉化成產品,最終成為商品的內地腹地。
 
論及香港和深圳的決策方式,前者必須經過廣泛地社會諮詢和立法程序;後者則在高層決策取得共識後自上而下貫徹執行,兩者在社會認同、決策效率上採用完全不同的方式。
 
深港兩地怎樣利用河套解決「兩制」合作難題?會不會應驗黎廣德的憂慮,香港方面不但賠錢,還成為「衝擊一國兩制的缺口」?楊偉雄先生樂觀的預期來自哪裡?筆者認為當下應當是放下「兩制」的心結。試想,若不是在「一國」架構下,這塊「業權歸深圳,管理權歸香港」的土地怎麼可能最終成為「土地及項目的業權、發展權及管理權全屬香港」?

香港及深圳政府於年初簽署《關於港深推進落馬洲河套地區共同發展的合作備忘錄》。(視覺中國)

土地在今天的深圳同樣寸土寸金,當局未來不得不用「土地整備」(對零散土地進行整合)和填海方式獲得105平方公里(1平方公里=100公頃)土地。去年深圳市政府發出公告,宣布到2020年耗資273億元人民幣,填海55平方公里平均每平方公里近5億元。
 
深港創新及科技園董事局10名成員任命權掌握在港方,港方將提名四名(包括主席),深方提名三名,餘下三名則由雙方共同提名,特別是雙方提名的3名董事,如果雙方產生爭議港方會不會不理會對方予以否決?這是一個頗具挑戰的難題。香港方面提名的候選人可能具有全球視野、熟悉海外法律制度、稔熟金融運作,不過在科技創新有些陌生;深圳方面的人選很可能是在某個科技領域頗有專長,而且在開拓市場上有成功經驗,但行事作風卻有些武斷。
 
接下來的問題是公司的進入。華為、騰訊等深圳公司可能會以成功者的強勢角色進入園區。香港科技研發的特點是有「綠洲」沒「綠野」,香港今年初獲得11項國家科技研發獎,獲獎者主要是大學,由此可以看到在「產學研」三位一體中的失衡。已經取得成果的香港各大學試驗室,會不會借這個介於兩地間的便利之地,尋求由研究成果向成品最終成為商品的轉化。香港台灣工商協會副會長陳自創認為,香港企業在科技方面的創新多為軟件公司,有些公司已經取得成功,例如一家名為「天開」(TFI),提供視訊串流科技的公司已經是微軟、亞馬遜的合作者。這類公司面臨的是香港在人才方面的壓力。
 
關於河套園區的功能,深圳民間評論人士金心異講得很透徹: 「必須做那些香港本土做不到、在深圳本土也做不了、只有在河套才能做好、充份利用深港兩地優勢的事情。」
 
總之,兩地間利用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合作前景有著無限想像空間,也可以預見到一些由於兩地間制度不同形成的障礙。如果無損於「兩制」,又可能讓兩地互利,不妨一試吧。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