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評】「不拘捕論」何異於「特赦論」?

撰文: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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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針對本土自決派展開新一輪拘捕行動,惹來整個黃營的猛烈批評,民主派召集人涂謹申表示,這旨在製造寒蟬效應減少七一遊行人數,而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亦質疑,做法可否促成和解和修補撕裂。

倘若七一遊行和平守法,何必怕拘捕?(Getty Images)

聽後第一反應,不禁要問:當前去談七一遊行,是否扯得太遠了?是否過於牽強了?畢竟,現時仍是四月,以香港話題燃燒速度,加上政治一日嫌長,相關拘捕行動豈不太早?相關寒蟬效應可以持續這麼久嗎?何況,被拘捕者都獲保釋外出,剝奪相關人士的人身自由的指控亦不正確。

再者,平情而論,倘若七一遊行和平守法,就似昔日包括2003年的遊行一般,而非動輒訴諸暴力衝擊,市民又何懼之有?事實上,與其說拘補行動遏制遊行人數的「量」,不如說是阻嚇遊行的「質」令人不敢造次。前文《泛民面對嚴峻危機》已述,示威遊行日趨激進化、暴力化、違法化,本已導致參與人數大幅萎縮,這才是真正的「趕客」問題,亦是泛民及本土自決派本身自己的問題;現在他們不作自省、繼而委過於人,尤其溫和泛民也同一調論,著實叫人非常失望。

始終,定罪判案的機關,並非執法部門,而是司法部門。如果這是無理濫捕,法庭自會主持公道。一旦目睹違法情況而置若罔聞,這不是所謂「有權用盡」,而是「有權不用」、「有法不依」、甚至「徇私枉法」。拘捕涉嫌違法者送交有司處理,乃履行法治的必然過程。當中,沒有違法示威遊行的「因」,也就沒有之後拘捕執法以及司法裁決的「果」,這個因果律並無爭議或扭曲的空間。

胡志偉提出「特赦論」,惟未取得建制甚至泛民的普遍支持。(資料圖片)

弔詭的是,在「特赦論」鎩羽而歸、壽終正寢的今日,黃營竟然重彈此調。當然,政治事情誠應政治方法解決,不應訴諸法治;相反,法治事情訴諸政治方法解決,卻無疑大大衝擊了港人觀感,「特赦論」沒有市場的一大主因,正正由於做法污穢不堪。要求政府不作拘捕,其實,又跟要求政府特赦有何分別?都是希望政治凌駕法治。

況且,當前的拘捕行動,非但不是無利和解,反倒是大大有利和解。首先,去飲必須找數,違法之後伏法份屬必然,不能簡單文過飾非,由「特赦論」到目前「不拘捕論」均無從開脫,這是必須釐清和認清的。有見及此,找數在現屆政府任期內完成,實有利下屆政府開展和解的工作,亦即早還好過遲還。不是說,這乃「清洗太平地」嗎?換言之,裡面確存客觀有利元素:一方面林鄭無須再做醜人,另方面泛民亦可償清原罪輕裝上路。

的確,今輪拘捕行動誠與七一有關,但重點卻非黃營代表所指,而在有利於七一遊行和平守法地進行,並且有利於七一林鄭上台後實現和解。這才是這個議題的正確解讀。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