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丁風雲】釋放丁屋預留地 港90萬蝸居族即上公屋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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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屆政府經常強調本港缺乏土地建屋,偏偏土地儲備中,卻預留逾900多公頃的土地用作興建丁屋,面積相等於49個維園或450個旺角大球場。《香港01》推算,倘若政府不再批出丁權,釋放有關土地,便可建公屋逾30萬伙,即時解決現時公屋輪候冊上苦苦等待上樓的28.5萬個申請。

 

政府2012年年中曾公布,預留約1,200公頃土地劃作鄉村式發展,扣除人造斜坡、道路等,可作興建丁屋的土地儲備仍有約932.9公頃,佔去政府住宅土地儲備總數的70%。相反,能發展公私營房屋予普羅大眾的住宅用地僅餘約391.5公頃,土地資源未有公平地被分配。

 

假若取消丁權,釋放出原劃作鄉村式發展的932.9公頃用地,改為興建公營房屋,當刻的不少住屋問題將迎刃而解。

 

現時新界區地皮一般的地積比率為4至6倍,假設以4倍計算,1公頃土地可建樓面約43萬平方呎,即可興建約1,076個公屋單位,每伙實用面積約400平方呎。有規劃師估計,932.9公頃土地當中,最多3成可有效地運用興建成公共屋邨,涉約280公頃土地,以此推算,即可建公屋單位逾30萬伙,預計可容納人口逾90萬人。

 

全建丁屋只住37萬人

 

30萬伙公屋單位,即相等於58個啟晴邨,完全足夠解決較現時公屋輪候冊上的28.5萬個申請。若然該批土地全用作建3層高丁屋,丁屋之間沒有空間作休憩用途,則僅可最多容納37.3萬人口,明顯未能地盡其用。

 

規劃師又指,由於該900餘公頃鄉村式發展用地分布在500多條鄉村,不少為零碎土地,故粗略估算約有3成為較大幅且完整的地皮可考慮建公共屋邨,另外約2成小型地塊亦可考慮建單幢物業或中低密度住宅,即實際可供應的單位數量或更多,其餘5成則保留予道路、綠化空間及社區公共設施等。

 

團體稱元朗錦田地可建公屋

 

據團體「土地監察」早前進行的研究,至少有4個選址屬半熟地及具備建公共屋邨條件,如元朗南十八鄉路及鳳麒路交界,估計可建逾7.5萬平方呎的公屋樓面;另錦田北錦慶圍東北面料可建公屋樓面近28萬平方呎,另元朗北宏達路及朗屏路交界、錦田南近美景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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