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劍在人在、劍亡人亡」,不是矛、刀、槍?

撰文:賴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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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銅劍。(視覺中國)

「劍在人在,劍亡人亡」這經典對白,在武俠小說或電影中時有出現。未知讀者有沒有想過,為何「劍」會在中國眾多兵器中脫穎而出,被視為「人在人亡」的依據,而不是刀、槍、鞭、鎚、矛、盾?這與劍在中國獨有文化攸關。

首先,從兵器發展史上來說,劍屬貴重品。若說人類最原始的武器,以劈砍為主的刀和斧,應該是最接近原始技術能生產的武器,唯獨兩面開刃外型輕巧的劍,是較高技術的產品。

在商周青銅時代,鑄造劍的材料遠較其他武器為昂貴。早期青銅器強度有限,長則易斷,亦不易做砍的動作,因此很難造出長而堅韌武器,所以春秋青銅劍普遍較短短(約60cm以下),而以刺擊為主,青銅刀亦較罕見,即是如青銅斧、銊等具劈殺功能的兵器,亦漸失其戰器性質,而變為儀仗飾品及明堂禮樂舞蹈之用;後期劍身加長,乃青銅劍用含錫較高青銅制刃,用含錫較低青銅做脊,再配以榫位將各配件合一,以制出刃堅脊柔的劍,防止折斷,要求技術甚高。

去到鐵器鍛造時代(大約戰國末年),鍛造一把刀遠比劍省工省時,也較適合用於騎兵馬上劈殺,刀成為主要兵器,但劍仍以罕為貴。而青銅武器時代,青銅刀砍劈容易折損報廢,劍則以刺為主容易保存,因而在工藝設計上鑄劍師會花較多心思在劍上,使劍在武器以外更成為工藝品。

當代鑄劍師和兵器收藏家龔劍談古人如何鑄劍鍛刀,鑄鍛技術方面可從17:00看起。

在訓練模式上,有謂「百日刀、千日槍、萬日劍」(雖然也有「月棍年刀一輩子槍」、「三日棍、百日刀、千日劍、久練槍」等說法),訓練劍術確比其他同屬中短距兵器花時間,因為劍的動作細微靈巧,變化極多。

如以歷史原因出發,西周以前由於劍為貴重品,戰爭亦為貴族義務,戰爭數量和戰役動員人數相對較少,各諸候國可較花時間培養貴胄子弟習劍;但戰國以後,戰爭頻繁,動輒動員上百萬人數使大量農民徵兵入伍,加上鐵制兵器開始流行,為了講究效率,兵器史由以劍為近身兵器之首選轉為以刀為常見近身兵器的轉型,故單手劍已在漢朝已退出戰爭舞台,只成為權力或身份象徵,或民間武術兵器。
 

劍在當代仍為武術訓練常用兵器。(視覺中國)

佩劍是身份象徵
因為上述鑄造技術限制,使青銅劍一開始出現就成為王侯貴族所佩戴,是身份象徵,因而影響劍在中國文化的地位。《後漢書》中梁劉昭按:「自古天子至於庶人,咸皆帶劍。」又可見《初學記》引《賈子》曰:「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帶劍,諸候三十而冠帶劍,大夫四十而冠帶劍,隸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則帶劍,無事不得帶劍。」說明平民只有戰時才可帶劍,日常只有貴胄才能佩劍,佩劍也成為貴胄風尚。

唐代詩仙李白亦曾習劍術。圖片擷取自:https://bit.ly/2s7m6FF

儒家視佩劍為禮儀象徵之一。漢初,漢高祖劉邦容許丞相蕭何「劍履上殿、入朝不趨」,意思就是「上殿覲見皇帝時可以佩劍穿鞋,而且不用小跑」,這項特殊的禮遇後來發展成權臣的專享待遇,成為歷朝皇帝賜予某些大臣的極高榮譽。由此,佩劍亦衍生很多禮儀文化,例如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说:「劍在左,刀在右;劍在左,青龍象也。」

去到唐代,佩劍之風盛行。唐朝受到北朝胡風影響,文人性情也豪邁奔放,文人間亦好劍舞,因此文人佩劍成為風尚,以便佩劍喜好。唐代文人中,尤以詩仙李白鍾情劍器,有大量有關劍器的文學作品流傳。李白十五歲在峨嵋學劍,一生經常劍不離身,亦以俠客自比,亦創作了多首與劍有關的詩(李白為李唐皇室支裔,身份更具佩劍資格)。如《俠客行》中「十步殺一人,颯沓如流星」的趙客即李白自況,據學者統計,在《全唐詩》查李白作品,他有一成作品出現劍及相關內容。其實除了李白外,如杜甫「檢書燒燭短,看劍引杯長」、王維「一身轉戰三千里,一劍曾動百萬師」,很多唐代墨客騷人也留下與劍有關文學作品。

劍乃高尚人格象徵
上文提及李白將佩劍與俠客自比,因先秦兩漢時代,劍成為任俠文化符號,多個有關劍與任俠精神的故事亦在當時開始流傳,不勝枚舉。

例如「季札掛劍」這故事中(原文見漢代《新序》),講述公元前544年,吳王餘祭派公子季札出使魯國諸國,季札路過北方徐國,徐君十分欣賞季札的寶劍,但不敢說出口。季札心中知道徐君喜歡他的劍,但因出使要用作禮儀道具,所以未有送給徐君。後來出使完畢,回探徐君時徐君已死。於是季札將佩劍繫於徐君墳前樹上,隨從問他徐君已死,這劍給誰呢?季札說:我當時心中已許將劍贈給徐君,怎麼能因為他死而悔約呢?「季札掛劍」的故事,在出土的三國墓穴中,仍有這則故事壁畫傳世。

武俠電影中,常常出現比劍情節。片段為李安導演作品《臥虎藏龍》片段。

墓葬中的「三王墓圖」,圖片擷取自:https://bit.ly/2Lqx9Si

而在干將莫邪的鑄劍故事和後來衍生的〈三王墓〉故事,劍不僅是鑄劍師的精魂所在,甚至為了鑄成寶劍而以身殉劍。更甚者在〈三王墓〉中以身殉道,成為俠道重義輕利、重諾輕生的體現。春秋戰國時代,闔閭刺魚賜劍給專諸行刺吳王僚、燕太子丹賜荊軻徐夫子匕首(與劍相似更短兵器),其實賜劍的過程帶有寶劍贈勇士,士為知己死的禮儀含意。

(〈三王墓〉故事載於晉代干寶《搜神記》中,干將之子赤比為報殺父之仇,不惜以寶劍與首級相託剛相識的俠士,而俠士並沒有食言,斬殺楚王以貫徹自己代赤比執仇的承諾,最終更慷慨赴死。)
 

劍被譽為「百兵之君」,「君」在儒家文化裡有立身正氣,取仁行義的理想人格稱謂。道家莊子也曾論劍諫趙文王,以「天子劍、諸侯劍、庶人劍」勸好劍術的趙文王不要習庶人那種只講好鬥殺戮,與禽獸無別的「庶人劍」,而應該反省自己身為國君應有管治責任,不以鬥劍爭勝負為樂。莊子論劍這則故事,亦體驗了道家「天道不爭而常勝人」的原則。

因此,在中國的儒道文化中,劍被賦與高尚人格象微。在其文化符號融入武俠文化中,劍不是一般殺戮爭勝的兵器,它被賦予一種實踐高尚人格的品質,亦因此有「劍在人在,劍亡人亡」的諺語傳世。
 

鳴謝讀者陳健成指正有關「自古天子至於庶人,咸皆帶劍」、「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帶劍……無事不得帶劍」、「必佩劍」三處引文之誤。

部分資料引用自:
蔣豐維,《中國兵器事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