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FC|踩膝側踢 KO對手再起爭議應否被禁? 被攻擊一方大方回應

撰文:公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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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周日清晨舉行的「UFN: Brunson vs. Till」,Khalil Rountree以一記踩膝的側踢擊敗了對手Modestas Bukauskas,再次引起截腳/斧刃腳與踩膝側踢應否被禁的爭議,但賽後受傷選手則大方回應。

「踩膝類」攻擊在詠春、八極、法式踢腿術等等武術中都會見到,台灣更有八極同門練習時以此招令對方受傷的事件。這招的危險性與爭議究竟在哪?

Rountree 的踩膝側踢

「UFN: Brunson vs. Till」的其中一場比賽中,Khalil Rountree 以這一記踩膝的側踢,一擊把對手Modestas Bukauskas的腳踢至不能繼續比賽:

先不說爭議地方,單純討論技術,這一腳的時機掌握非常好,Rountree 把握了對方刺拳時把重心放在前腳的那一下,就以前腳側踢攻擊對手膝蓋,殺傷力之大即時令對方不能繼續比賽。除了使用時機外,他的踢擊角度亦非向前踩,而是帶點「上向下」的角度,直接把對方的腳扭歪再踩下去,亦是傷害大的關鍵。

另一個網上的討論點是,究竟有沒有好好的防禦此類腳法的手段。有人指出其中一個好的例子是 Israel Adesanya對上Robert Whittaker 時就防禦得好像不錯。

關於這個技術詳細的技術分析,我們今周亦會再作報道。

爭議雙方論點

這招絕非「新招」,而且在不同的武術中都有類似的技術。例如詠春的截腳,法式踢腿術(Savate)的 Chasse Frontal Bas。而在MMA中,不論是「內踩」還是「外踩」,都多以Oblique Kick稱呼。這個動作快速,發力亦相對簡單,但如果位置捕捉得準確,可以令對手的膝蓋嚴重受傷,在比賽中可說是「本少利大」。在台灣更有同門練習時,把對方弄傷而告上法院的情況,詳細可以看這篇文章:

斧刃腳|八極同門切磋踢斷腳 簡單又具殺傷力 MMA是否也應被禁

有關動作的介紹,可以看看以下介紹:

其實每次有截腳/斧刃腳與踩膝側踢等等的「踩膝類」攻擊出現,都會有爭議。簡單覆述一下上文的討論。

Jon Jones 在2013年對上Quinton “Rampage” Jackson ,賽事中他多次被Oblique Kick擊中,而且明顯受了不少傷害。賽後他說:

這招應該叫作「犯規踢」,應該被禁。這展示了一個選手的性格。他會喜歡別人這樣攻擊他,然後要休養一年嗎? 我認為這應該被禁
Quinton “Rampage” Jackson

用腳高手Stephen Thompson被Darren Till 踢擊膝蓋後,也認為這招應該被禁:

我真的覺得這招應該被禁。它可以終結一個選手的生涯。它打算把我的膝蓋那處都打爛一樣。 無論如何,我就是這樣想。 這個傢伙真的想在這裡傷害我。我認為這是醜陋的技術,應將其判為犯規
Stephen Thompson

類似的聲音在MMA圈中一直存在,主要的論調是這招快速、殺傷力亦太高,很容易對膝蓋造成嚴重傷害,甚至終結一個選手的生涯。而且其一個說法是,這招的本意只傷害對方,而非單純的比賽技術。

關於後者其實很容易反駁,MMA或者搏擊運動,都是靠傷害對方來贏得比賽的,這大概是這些比賽的本質。著名拳證Big John McCarthy 也這樣想:

在MMA所有動作都危險,就不要騙自己不是了。但大家想要保護拳手的膝蓋不被踢擊所傷,覺得這個踢技很壞,又同時覺得KO他人沒有問題?大家都要有常識呀
Big John McCarthy

MMA中所有技術都可以傷害他人,不過,也不是所有傷害他人的攻擊都可以在MMA使用,例如插眼就被禁。關於這點的後續討論,上文亦有探討。

Modestas Bukauskas 大方回應

被攻擊的Modestas Bukauskas 就在社交媒體大方回應,非常得體,被拳迷稱讚:

回家後要做核磁共振檢查……可能是韌帶損傷……而且請放過我的對手吧,那腳踢得很好,防守是我的責任,但我沒有做好。 讓他享受他的勝利吧
Modestas Bukauskas

雖然如此,這招被李小龍拿來作街頭防身技巧教導的前腳踩膝側踢與Oblique Kick,依舊備受爭議。及後的技術文章也將提及可能的防禦方法,但相信如沒有非常有效的破解,最後此招要麼被禁,要麼就大家也用。未知大家看法如何?

武圖Ap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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