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西釋法】 誰在國王之上?

撰文:陳子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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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帝王,不論古今中外都給人一種專制的印象。他們大權在握,不但是一國之君,更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傳說法國國王路易十四世(Louis XIV)曾說過「我即國家」。在中世紀歐洲,君主會以「君權神授」的理論主張自己的權力來自於上帝。

斯巴達國王利奧拉尼達斯因未能得到元老院認可,只帶領了300位親衛隊到溫泉關阻止波斯人入侵(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在古希臘的斯巴達也有國王,而且同時有兩位。據說斯巴達人為了以免其中一人專權,設立了這種雙王制,而國王亦必須要服從於斯巴達的法律以及元老院的命令。在第二次希波戰爭爆發前,斯巴達國王利奧拉尼達斯(Leonidas)曾想出兵阻止波斯軍隊進入希臘,但卻被元老院所否決。而元老院的依據是斯巴達的習俗和法律。在斯巴達有不少國王甚至被流放。到底為何貴為一個國王,竟然要被流放呢?一位斯巴達的流放國王狄馬拉圖斯(Demaratus)被問及此問題就回答說「因為她(斯巴達)的法律比我更有力量。」在古代的斯巴達,法律有至高的地位,凌駕於一切。國王阿基達姆斯(Archidamus)被問及誰是負責帶領國家時,就說「法律,以及跟隨法律的官員。」另外一位國王普薩尼亞斯(Pausanias)曾經這樣解釋法律說:「法律應該具有超越人的權威,而不是人具有超越法律的權威」。而諷刺的是這位國王最後竟是被流放了。

除了斯巴達之外,雅典人也推翻了他們的專制統治者(英語中的Despot即來自於希臘文),實行了民主的政制。相比起其周邊尚在專制君主統治下的地區,希臘曾經達到人類文明的一個頂峰。古希臘人認為自己是理性的,而法律是他們理性的具體表現。西方的傳統亦繼承了希臘人對法律的重視。即便到了中世紀封建時代,法律仍然上演重要的角色。對貴族而言,封建法律對他們的領地和繼承權有着重要的意義,國王也不能在違法的情況下變更這些法令。另一方面,中世紀有不少城市漸漸發展成型。這些城市也從封建領主中得到自治權,以及實行自我的法律。

古老的雅典衛城(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被議會所推翻的英王詹姆士二世(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National Portrait Gallery, London)

到了文藝復興時候,歐洲人又重新發現古希臘與羅馬的文明,進一步強化了法治的思想。隨着近世社會的發展,人們對公權力的素求,君權愈發受到挑戰。17世紀英國議會為了反抗國王詹姆斯二世(James II)而爆發了一次革命,推翻了國王之後實行了短暫的共和。這場稱為「光榮革命」的革命結果確立了英國議會在憲法上的地位(Parliamentary sovereignty)。一個世紀後,對面岸的法國也爆發了革命,最終把君主路易十六世(Louis XVI)送上斷頭臺。這兩場革命正式將歐洲的專制君主送進了墓穴。

時至今日,除了部分國家之外,我們已很難看到有專制的君主獨裁。但是不論形式,我們也應該吸取教訓,以免個人的力量凌駕公權。哲學王柏拉圖的學生亞厘士多德曾說「柏拉圖是我的朋友,但真理比他更重要」。法律應該是對理性的追求,這點值得我們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