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暴動】搵食大過天!暴動不忘工作的香港人

撰文:余津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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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常自嘲是經濟動物,對政治冷感,即使天塌下來,最重要的還是「明天準時上班」。有趣的是,這種情況在五月風暴中亦可看到。

(本文原載2017年5月2日《香港01》周報第58期B15版,按此訂閱周報

1967年5月12日下午4時15分,新蒲崗騷亂不止,港府宣布將於下午6時在九龍區實施宵禁。其時九龍已經一片混亂,暴徒縱火燒車,警察發放催淚彈,四周磚頭橫飛,警棍亂舞。居民害怕暴亂一發不可收,於是紛紛前往商店購買大量食物,而不少商店亦冒着風險繼續營業。最值得「嘉獎」的是,這些商人並沒打算「發暴亂財」,米和其他主要糧食的價錢並沒上升。

不過,有些行業還是會坐地起價,例如的士司機便是如此。當時九龍的士收費為首英里1元,其後每100英呎2毫,若從旺角乘的士到黃大仙,大概要3元。但在宵禁令生效前,的士司機對上述路線乘客按人頭收取5元,而且要湊夠三人才開車,車費較平時昂貴得多。今時今日不少的士司機仍會在暴雨和颱風下自行訂價,其做法原來與前輩一脈相承。

現今有的士司機會在颳風來臨等特別時刻坐地起價,其做法與六七期間的前輩一脈相承,可說淵源有自。(網絡圖片)

另一方面,流動小販也在兵荒馬亂之下尋找商機。小販眼看騷亂處處,以為警察和小販管理隊根本無暇處理街邊擺賣此等雞毛蒜皮的小事,便紛紛跑到路中心擺檔,使交通極為擠塞。但其實小販管理隊每天都在街上觀察情況,並撰寫報告。按政府檔案,其時獅子石道、新填地街和廣東道(近旺角街市)情況最惡劣,每處較平時多了80名小販。他們當中有不少人本來是在港島營業,大概以為九龍大亂,無人管理,所以才湧到該處非法擺賣。據小販管理隊目測,5月12日的旺角街市區多了很多售賣「限制出售食物」的無牌小販,較平時多了7個水果攤、6間豬肉檔、20個魚販、30個家禽小販,以及2個賣「濕碎」(檔案原文為「Sap Shui」)食物的檔攤。一眾小販深信「富貴險中求」,一時之間令該處車水馬龍,可說是「獅子山精神」的另類體現。

在現今香港,政治冷感無疑是一個負面標籤,那種對政治事務漠不關心的態度,的確有礙社會進步,甚或幫助了既得利益者作惡。諷刺的是,在暴亂時期,正因為這班只顧賺錢的人支持政府盡快平亂,才使左派的聲勢不至不斷擴大;假若他們全部熱衷政治,相信政府會更加苦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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