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獲保釋3警能否復職? 資深警:須續停職停薪

撰文:林裕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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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二月,七警案於區院審結後,七警罪成被判囚2年,他們入獄約4個月後,當中3警劉卓毅、劉興沛、黃偉豪今日(28日)申請保釋候上訴並獲批。不過有資深警務人員指,警務處不會把3警復職,亦不會重批薪金,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則指,歡迎法庭准許3警保釋,若他們有需要,將就他們及家人的生活,提供一切協助。

七警案中,申請保釋候上訴的3警早上由囚車送至高等法院,如今已獲批。(黃永俊)

在高等法院獲准保釋等候上訴的3警為高級督察劉卓毅、警員劉興沛及黃偉豪,他們自罪成後,雖仍能保留警察身份,未被革職,與其他4警一樣,一直停職停薪。有資深警務人員指,雖他們現不用囚於獄中,但仍是戴罪之身,故警務處不會予他們恢復職務執勤,亦要把他們繼續停薪,除非他們最終上訴得直。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表示,歡迎法庭准許3名同袍保釋候上訴,讓他們有更多時間準備上訴事宜,又指若他們有需要,將就他們及家人的生活,提供一切協助。陳祖光重申,就七警案,希望會透過香港司法系統,公平公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