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被指禁英人權領袖入境 林鄭指屬外交事務不透露詳情

撰文:潘希橋 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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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保守黨資深人權領袖Benedict Rogers昨日(11日)被禁入境,林鄭月娥今日(12日)出席電台節目時指解釋,事件涉及外交,根據基本法屬中央事務,因此不能透露詳情。她又主動提及,有部分英國評論家批評香港司法制度,但她認為有關做法不公道,舉例本港多名終審法院大法官均為前英國大法官,若有人質疑香港司法獨立,便是指他們同流合污。對於律政司覆核刑期引的爭議,她重申有關決定不能只考慮社會觀感,事實亦證明法庭同意有充分覆核的理據。

大律師公會罕有發表公開信駁斥郭榮鏗說法。(圖片取自大律師公會網站)

林鄭今早在電台節目上,被問到昨日有人權領袖被禁止入境,是否有違一國兩制原則。她回應指,由於事件涉及外交,而根據基本法,外交事務屬中央政府事務,因此她無法透露更多詳情。她又主動重提,早前訪英期間在晚宴上跟英國人員對話,指不少英國評論員對香港看法不公道:「他們攻擊我們的的司法系統……完全忘記了我們有很獨立的司法系統,很多非常任終審法院的大法官都是來自英國的前大法官,現在還在終審法院處理案件。如果他們批評我們司法不獨立,是否覺得這些英國前大法官同流合污?」

Benedict Rogers(右三)過往關心香港事務,曾於黃之鋒等三名學生領袖判監後,在英國倫敦發起聲援行動。(Benedict Rogers facebook)

至於律政司早前就「雙學判囚」案覆核刑期,引起廣泛關注。林鄭強調不能只考慮社會觀感,「檢控的指引寫在基本法上不受干預,無論誰做律政司都按基本法辦事。」她指若法庭上法官批判覆核做法,或許仍社會仍可就此爭論,但法官在庭上亦指有充分理據覆核,因此不認為覆核做法有問題。

林鄭認為英國評論員質疑香港司法系統不公道。(資料圖片)

林鄭:噓國家非靠立法、執法解決

電台聽眾鄭先生對再有球賽觀眾在奏國歌是喝倒采,質問林鄭該如何處理。林鄭指《國歌法》應經基本法附件三在港本地立法落實執行,惟她認為有些問題並非靠立法與執法能解決,因此需要教導青年國家觀念,有不滿應向政府提出,而非損害國家尊嚴。

至於多年來施政報告少有提及基本法第23條,今次卻主動提出。她指,國家安全從來都該受到重視,但香港回歸20年尚未將條例列明,因此納入施政報告,但強調23條會引起社會爭議,因此會審慎衡量如何處理。

林鄭月娥又提出「與青年同行」,讓有志青年自薦加入不同類型的委員會。她指每日都年青人的行為感動,例如早前由罕見病患者親撰的藥物建議書,她讀畢全文後已令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跟進,不過若青年「為公義付出」以至犧牲生命或違法,就需要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