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警涉向商人賣料案 廉署竊聽對話曝光 顯示曾提黑幫謀殺案細節

撰文:伍凱瑩
出版:更新:

兩名警務人員涉收錢向一名商人洩露一宗謀殺案資料案續審,控方今在庭上播出廉署竊聽三被告的錄音,顯示當中有人討論到謀殺案,更有男聲提到「攞刀斬人自己走唔X切,畀人冧埋」、「最多證明打人」等。另一些錄音又顯示,有人疑向「收料人」報料,提到警方有方法從手機「勾」出通話記錄,又透露入境處或會向警方通報目標人士去向,對話中更披露「收料人」疑是警方的目標人物。

高級督察鍾志強指黑幫謀殺案的被告因證據不足而全部撤控。(伍凱瑩攝)

三被告分別為:警員李潤福,47歲;警署警長葉國良,50歲;和鋼鐵工程商人洪偉明,46歲。三人否認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首兩被告被指向第三被告提及一宗謀殺案的資料。

該謀殺案發生於油尖區,最初由油尖反黑組調查,當時首及次被告卻分別駐守天水圍及九龍城警區,並無參與調查該案,但控方指次被告與油尖反黑組一名姓鄭的警員曾是同事。

案件涉油尖區男子被斬死案

控方傳召警務高級督察鍾志強作供,鍾稱他案發時任職西九龍總區重案組。鍾憶述2014年10月初接手一宗黑幫仇殺案,綽號「阿紫」的黃文健在尖沙嘴一間酒吧襲擊兩人後,反被一班刀手斬死。謀殺案起初由油尖警區反黑組跟進,但很快便由鍾負責的總區重案組接手,但他不記得油尖反黑組是否有一名鄭伯滔警長,亦不知道鄭有否參與調查。

鍾指警方曾拘捕外號「德姣」和「偉仔」的兩名男子,「德姣」甚至被帶上法庭控以謀殺罪,但由於DNA化驗結果與二人不符,最終撤控且無條件釋放。其餘兩名涉案疑犯案發後潛逃,但去年5月回港自首,最終都因證據不足無被檢控。

次被告警署警長葉國良。(伍凱瑩攝)

兩警員被告在車上談論該謀殺案

廉署調查本案時,共進行6次竊聽行動,偷錄三名被告在私家車上的對話。控方指,第一段錄音訊錄了兩名男警被告的對話,二人在車上提到一宗疑為黑幫仇殺案的案件,錄音中一把男聲說:「攞把刀斬人,自己走唔X切,畀人冧埋...最多證明打交...拉咗一個」,又提到ID Parade(認人手續)和自首等字眼。

第三被告洪偉明(前)及首被告李潤福(後)。(伍凱瑩攝)

提示入境處會通知警方目標人物去向

第二段錄音則被指是首被告和第三被告交談的錄音,內容圍繞警方發通緝令和出入境限制,一把男聲提到入境處會留意兩類出境人士,一種是通緝犯,另一種是目標人物,入境處會關注後者的出入境活動,並通報警方,男聲更說:「入境處會打畀柴(警員)而唔係幫辦(督察),喺邊時邊度出關。」另一人問他:「一出來就即刻拉,使乜關注?」男聲則回答他:「你係目標人物」。

提及警方會「勾」出通話記錄

控方又播出另外兩段被指是首被告和第三被告的交談內容,則涉及疑犯上庭程序和警察搜查電話。兩段錄音中一把男聲說,警方會暫時落案將疑犯帶上法庭,之後律師會請求裁判官批出保釋,男聲遂提醒:「最緊要睇一庭畀唔俾bail(保釋),睇一個月,或者兩個月後返來。」在另一段錄音,男聲提到用iphone電話會讓警方「勾」到通話記錄:「伙記可以叫資訊科技組勾出來。」又提到與其他人分錢。

案件編號:DCCC6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