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貪案】官回答陪審團兩問題後 曾蔭權忿忿不平:無公義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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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收受深圳東海花園豪宅單位價值300萬元的裝修案,陪審團於昨午(2日)退庭商議,期間兩度提出問題,至晚上8時仍未達成共識,法官下令陪審員退庭休息,延至今(3日)早繼續商議,法官今早先處理審團昨晚的兩問題,當中問及若曾不是處理雄濤發牌問題而接受裝修是否貪污?法官回答說:「答案:是。」曾蔭權聽後呆了一呆,並即臉如死灰,忿忿不平地說了一句:「無公義。」

曾蔭權昨晚得知陪審團未有裁決後離開法院時神凝重。(梁鵬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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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昨退庭後已神色凝重

高院法官陳慶偉於昨午1時完成總結,便下令8名陪審員退庭商議,並提醒8名陪審員謹記誓言,須作出真實的裁決。曾蔭權亦表現平靜,但神色凝重。

陪審團昨午要求索閱法律條文

昨日下午4時許,陪審團曾要求索取《防止賄賂條例》條文,法官答應他們的部份要求,即把第2條針對「利益」的法例解釋、第4(2b)條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第11條行賄者和受賄者犯罪目的之副本,但他們要求取得的第12條,即涉及判刑的部份,法官認為與陪審團無關,並無給他們參考。

曾蔭權今早聽到法官回答陪審團最新提問後,即臉如死灰。(梁鵬威攝)

官今回答發牌提問 曾聽後臉如死灰

昨晚近八時,陪審團再有提問,當中涉及兩個題目:1)如果不是處理雄濤廣播的發牌,接受裝修是否貪污? 2) 入罪是否與發牌有關? 法官考慮已臨近晚上8時,陪審員需停止討論休息,所以向陪審團表明,今早才會解答其提問。

法官今早開庭時回答陪審團,回答第一題的答案「是」,第二問題的回答是「不是」。法官的答案即指曾即使並不是處理雄濤廣播的發牌,但接受了裝修,也算是貪污,毋須與發牌有關。

曾蔭權聽後一度發呆,臉如死灰,其家人亦顯得憂心忡忡。曾離開犯人欄時,更忿忿不平地說了一句:「無公義。」

曾蔭權被指收受深圳東海花園300萬元豪華裝修。(余俊亮攝)

控罪涉及東海花園3百萬元豪裝

現年73歲的被告曾蔭權,否認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B)及第12條。案情指,曾蔭權在2010年至2012年6月30日就任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期間,在審批雄濤廣播有限公司的數碼廣播牌照時,在無合理辯解及無合法權限下,接受深圳東海花園三層式豪宅價值300萬元的裝修。

此罪名是曾蔭權就任行政長官,於2008年修訂通過後,直至2017年1月首次引用,檢控前行政長官曾蔭權。但因該次審訊中,陪審團未能就「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名,未能達成裁決,法官陳慶偉下令將案件,於今年9月26日重審。

案件編號:HCCC 48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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