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管局調查:機場約兩成商品較市區貴

撰文:潘嘉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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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管理局於2004年推出「市區價格保障」計劃,規定機場零售商戶及食肆經營者,不得把同一商品的訂價高於其在市中心開設的同一商號及性質相若的分店之售價。機管局於2015年至2017年合共抽查了約7000件在香港國際機場內出售的商品,發現當中約8成商品的定價均與市區主要商業區數間分店的定價相同或更低。
機管局已就未符合規定的商戶或食肆逐一跟進,包括聯絡並要求有關商戶或食肆更正。

2015至2017年,機管局分別合共接獲19宗涉及懷疑商戶違反有關規定的投訴。(資料圖片)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以書面回應立法會議員陸頌雄的提問時指出,過去三年,機管局一直有委託獨立調查公司定期就機場零售商戶及食肆的價格進行調查。有關調查以「神秘顧客」方式進行,涵蓋範圍包括所有商戶(只以公價發售商品或在市區並無分店的商戶除外),合共約140間。

2015至2017年的調查合共抽查了約7000件商品,當中約八成商品的定價均與主要商業區分店的價格相同或更低。同期,機管局分別接獲7宗、4宗及8宗涉及懷疑商戶或食肆違反規定的投訴。

不符合規定商戶最嚴重可被終止合約

當局指,根據新簽訂的租約牌照條款,機管局保留對未符合「市區價格保障」規定的零售商戶及食肆經營者提出罰則的權利,對嚴重違規者更可終止合約。另外,機管局會研究在未來的招標條款中,列明相關「市區價格保障」計劃的表現及紀錄會作為評標時的考慮。

另外,工聯會在今年1月下旬抽查了機場客運大樓內共10間食肆和商店,發現最少5間食肆或商店所售賣的食物及產品並無跟隨「同城同價」的機制定價。其中,一間連鎖港式茶餐廳售賣的午市套餐客家梅菜扣肉飯,較市區貴七成,差距達27元;有一間美式連鎖快餐的定價亦有別於其市區分店,只提供加大的套餐,而加大後套餐售價同樣較市區分店的加大套餐為貴;同樣的6件炸雞加大套餐,市區分店僅售28.5元,但機場分店卻售41.5元,賣貴4成半。
除食肆外,一些機場連鎖店售賣的產品,例如同一朱古力禮盒的售價貴逾七成,差距達43元。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指抽查結果顯示,機管局的同城同價形同虛設,長期的價格差異令旅客「被習慣」捱貴價,誤以為機場內貨品及食物的價格較貴屬正常;他促請機管局加強巡查,除抽樣比較價格,甚至應對違規商戶不予續約,以確保「同城同價」的政策得到確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