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教協晤聶德權 強調國歌毋須強制納入中小學教育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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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將於本月23日討論《國歌法》本地立法。教協昨天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會面,教協會長馮偉華於會議上重申,本港學校一直有教授國歌,當局毋須將《國歌法》強制納入中小學的課程。

教協昨日(14日)於教協總辦事處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中)、副局長陳帥夫(左二)、政治助理吳璟儁以及教育局政治助理施俊輝(左一)會面。(教協提供)

政府即將就《國歌法》進行本地立法,並於本月23日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討論。教協昨日(14日)於教協總辦事處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副局長陳帥夫、政治助理吳璟儁以及教育局政治助理施俊輝會面。

教協會長馮偉華於會議上表示,本港學校一直都有教授國歌,認為當局毋須把有關學校的部分,即第11條納入香港法例。當局只需按現時做法,由教育局發出指引便可處理教授國歌的問題。

教協代表在會上亦關注其他與《國歌法》相關的問題,包括關注條文的用詞會否令公眾感到混淆和擔心誤墮法網。教協表示,將繼續關注《國歌法》立法對教育界的影響,並期望當局接納教育界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