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座變19座? 政府28年來首倡增小巴座位

撰文:吳光熙 甄挺良 陳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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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巴座位數目28年不變,不少乘客候車時大排長龍叫苦連天。政府最新建議全港專線小巴座位數目,由目前的16座,將來可按需要加至最多19座,期望於年底推出執行細節,市民日後可望少等一架小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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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解釋,把座位數目鎖定於19座而非20座,是避免小巴服務供過於求,營辦商亦不需額外採購超出現時法定長度的車型。

政府委託的顧問研究建議,維持全港4350輛公共小巴的上限,但可適度增加小巴座位。鑑於繁忙及非繁忙路線的小巴載客率有參差,運輸及房屋局認為,如容許小巴座位增加超過3個,會導致小巴整體服務供應過剩;同時,營運商亦須採用超出現時法定長度上限的車輛型號,才可增加超過3個座位,此舉將增加路面交通負荷,亦涉及改動小巴總站設施及上落客位空間等,故政府認為增加的座位不宜超過3個。

候車逾10分鐘小巴線減至四成

運房局相信,新安排已可顯着改善目前在最繁忙時段,專線小巴服務不足的情況;預計調整後,須多等一架小巴的路線數目,會由現時約七成減至不足四成;須候車超過10分鐘的路線數目,亦會由目前的28條減近八成至6條。局方又指,新安排亦適用於紅巴,預計改動後須多等一架車的紅巴路線數目,可由超過七成減至接近四成;須候車超過10分鐘的路線則會由目前的13條減至4條,減幅近七成。

政府初步認為,容許所有小巴增加座位,較只容許供不應求的路線增加座位可取;顧問公司會再考慮小巴的經營、營辦商的財務狀況及對其他交通業界構成的影響等,進一步分析實際容許的座位增幅。運房局又強調,政府並非強制所有小巴統一增加座位,營辦商可因應營運情況和乘客需求,自行決定增加多少座位、增加數目及實施時間,按機制向運輸署遞交申請。

政府建議引入3個的士專營權。(資料圖片)

政府擬批約600優質的士 電召APP叫車杜絕揀客

另外政府亦提出優質的士試驗計劃,為期4至6年。政府建議批出3個專營權,每個車隊數目至少有150至200輛,即合共增加最多600輛優質的士。營辦商要在車廂提供無線上網及手機充電等設備,車隊中須保留一定數量的士,可供輪椅上落。不過,政府在車種方面並無設下嚴格限制,讓營辦者自行決定,採用包括電動車在內的環保車。車齡方面,政府建議不得超過專營權年期,亦即優質的士的車齡須在4至6年以內。

專營權運作 設投訴機制

政府提出由公司負責招聘司機,並以專營權模式運作,以保司機質素,牌照亦不得炒賣。政府指,過往的士牌照分散,難以確保服務質素,政府可透過專營權條款監管營辦商及司機表現,可對營辦商施以罰則,甚至提早收回專營權。

為與時並進,政府規定營運商必須提供電召服務手機應用程式,更規定需有投訴、提供意見及評分等功能。除非乘客自願,否則手機應用程式不得要求乘客輸入目的地,讓承辦商按乘客所在分配車輛,不得拒載。

24小時熱線 跟進乘客投訴

近年的士投訴數字不斷上升,惟因搜證困難,不少個案最後難以跟進。政府要求營辦商在每輛優質的士配備GPS系統,並備存載客情況、收費、行車路線、司機資料等營運資料,供政府查閱。營辦商亦要設立24小時客戶熱線,並要在「合理時間內處理乘客投訴」。

收費方面,顧問調查顯示,超過七成受訪者認同優質的士收取較高的車費屬合理,即使收費高六成至一倍,仍有3%表示一定會考慮乘搭優質的士,與優質的士佔全港的士比例相若,不過具體收費仍有待政府委託的財務顧問公司進行財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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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於2014年開展第四次整體運輸研究,探討專營巴士、的士、小巴及校巴等服務;2015年11月,政府指因應社會對小巴及的士服務的關注,將優先研究增加小巴座位及推出優質的士的可行性;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將於下周二(21日)討論有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