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eam Girl」偷兩男信用卡狂簽帳判囚 還清款項獲減刑8月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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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人歐愛玲已還款給事主獲減刑8月。(資料圖片)

無業女子在交友程式結識兩名男子後,旋即往賓館「開房」或同居,其中一名事主更形容她為「Dream Girl」。惟她趁機偷取他們的信用卡購物,「狂碌」逾4.3萬元,早前在區域法被裁定她盜竊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共17罪成,被判入獄44個月。「Dream Girl」今提出減刑上訴,法官考慮上訴人已清還所有款項,加上量刑基準過高,接納她的申請,改判她入獄3年,有關裁決理由押後宣判。

上訴人歐愛玲(23歲)獲減刑,改判入獄3年,沒有太大的表情,即時押返囚室。

 案情指,X於2013年透過「微信」認識上訴人,翌年相約見面,迅速發展性關係。同年3月5日凌晨,兩人到賓館「開房」性交,她趁機偷取X的信用卡,並購買手袋、手機、平板電腦等共值逾2.2萬元。

另一事主楊詠誠則於2014年7月,透過手機應用程式「遇見」認識被告,翌月火速同居。惟楊之後發現信用卡不翼而飛,致電質問被告但對方斷然否認。楊雖即時取消信用卡,但該卡當日已被人拿來買手袋及手機等,簽帳逾2萬元。兩名事主報警。

 案件編號:CACC11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