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 警員供稱拘捕曾健超時未有使用警棍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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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畢宏達供稱當日拘捕曾健超時沒有使用警棍。(資料圖片)

「七警」涉嫌於前年10月15日佔領運動期間,在金鐘龍匯道變電站疑毆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兩名負責在龍和道花糟制止曾健超的警長今(31日)出庭作供,他們均表示制服曾健超期間並沒有使用警棍,而他們肉眼亦看不到曾有傷勢。

案發當天在龍和道花糟制服曾健超的警長畢宏達指,當天見曾向龍和道下方淋液及擲手樽,故上前制服他,先從後攬著曾,再將重心壓低,好使曾制服在地上,而同袍見狀亦上前幫忙,把曾拉至行人路。畢起初指曾當時暴力反抗,惟之後又改口指曾因為被他突然壓低,故力度不是太大。

另一名亦有協助制服曾健超的警長程英偉亦指,他制服曾時肉眼並沒有看到曾有受傷,而他在制服時亦未有使用警棍,他指曾被制服時,以扭動身體來作反抗。

七名被告依次為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總督察黃祖成(48歲)、觀塘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29歲)、觀塘反黑組偵緝警長白榮斌(42歲)、觀塘反黑組警員劉興沛(38歲)、東九龍總區偵緝警員陳少丹(31歲)、九龍城偵緝警員關嘉豪(32歲)及觀塘反黑組偵緝警員黃偉豪(36歲)。

七人均否認一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而陳亦否認另被控的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七人於2014年10月15日在金鐘龍匯道毆打曾健超。其中陳少丹另涉於同日在中區警署七號接見室毆打曾健超。

案件編號:DCCC98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