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淪偷竊犯判囚20月 官:做不成警員都不一定要做壞人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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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榮佳在食肆偷竊被判囚20月。(資料圖片)

當差32年遭勒令退休的前警員,今年1月潛入觀塘大型商場的一間食肆偷手提電腦、兩部手機及現金7萬元,惟犯案過程被商場的閉路電視拍下,老差骨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爆竊罪,法官今(20日)判刑時對被告說做不成警員都不一定要做壞人,又寄語他要「靠自己,搵份工,勤勤力力過簡單生活」,判老差骨入獄20月。

被告陳榮佳(59歲),承認一項爆竊罪。控方指他過往有7宗案底,其中包括盜竊、危險駕駛及濫收車資等。

法官林偉權判刑時說,被告的律師已為他盡力求情,但幾盡力好,都要靠自己,而被告即使做不成警察,「都唔一定做壞人」,又指59歲的被告亦尚有時間改變自己,著他出獄後找份工作,過簡單的生活。至於被告稱想修補與妻子的關係,林官說:「咁就唔使我哋教,我諗你仲識得多過我哋。」法官說值得高興的是,被告等候多年,終於有安身的地方。

法官林偉權指事主上傳給被告的脷伸照片似調情。(資料圖片)

被告答謝法官准他保釋辦理公屋手續

被告早前因為申請公屋多年終獲批,並得法官開恩准他保釋辦好手續。被告今特別感謝法官給予時間他處理公屋的申請,法官林偉權則說:「每個人都要為自己行為負責任,犯法便要被懲戒,勤勤力力可以過快快樂樂生活。」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今次出獄後不會再犯事,亦會遠離損友,被告1975年加入警隊,在警隊服務32年,亦算曾服務社會,希望出獄後能重過新生活。至於被告早前獲分配的公屋,他稱他服刑期間會有人看管單位,而被告與妻子仍未離婚,他亦希望與太太重修舊好。

案情指,今年1月11日早上7時,戴口罩被告與一身型肥胖的男子,到觀塘apm 商場甘味讚岐手打烏冬專門店偷去一部手提電腦、兩部手機及現金7萬元,其犯案過程被商場的閉路電視拍下,事後遭警方拘捕。

案件編號:DCCC36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