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風波.有片】羅冠聰:政府不應該濫用權力以達其政治動機

撰文:伍凱瑩
出版:更新:

行政長官梁振英和律政司去年針對梁頌恆及游蕙禎的宣誓司法覆核案勝訴後,即向另四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等提訴訟,指四人宣誓無效,應喪失其議員資格。
代表羅冠聰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庭上稱,多名議員都曾在宣誓前後發言,然而律政司只針對這四人提訴訟,有偏頗之嫌,並直指政府不應該濫用權力去達致其政治動機。

羅冠聰宣誓時讀「國」字提高聲調被指不當。(李澤彤攝)

資深大律師戴啟思稱,香港眾志羅冠聰,在宣誓前曾說:「我絕不會效忠於殘殺人民政權。」然後才讀出誓詞全文,之後再高呼:「權力歸於人民,暴政必亡。」戴指出,除了羅以外,其他立法會議員如鄭松泰、黃碧雲、朱凱迪等,曾經在宣誓前後發言,但律政司和特首,只針對本案的4名議員提司法覆核,認為申請時已經存在偏頗。

法官區慶祥反問,即使律政司的申請存在偏頗,與本案羅冠聰的宣誓有何關係呢?戴啟思回答,政府不應該濫用公權力去達致政治動機。明日會繼續陳詞。

梁國雄指政府濫用程序去針對一部份人

散庭後,梁國雄庭外認同資深大律師戴啟思的說法:「有好多議員都好似我們咁做法,但律政司沒有司法覆核或提出選舉呈請,係濫用程序去針對一部份人」,他又為劉小麗抱打不平,稱劉是參考了自己的宣誓方式才故技重施,梁說:「剝奪我的資格好合理,剝奪她的資格就唔合理,因為始作俑者係我。」

羅冠聰讀「國」字提高音調 無改變誓詞內容

另外代表羅冠聰的大律師譚俊傑指,雖然政府指羅冠聰讀「國」時提高音調,但無論音調如何改變,羅完整讀出誓詞,亦無改變誓詞內容,並引黃毓民2012年有效宣誓時,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中「中華民國」四字被視有效。

法官區慶祥提及,政府一方還有一個論點指羅冠場在開場白已表明質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性,是否仍代表向其效忠? 譚回應說,羅冠聰選詞嚴謹,只是指政權,沒有指明那一個國家,或「共產黨」,若指不效忠的政黨是「共產黨」,亦不代表羅沒有不效忠中國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而且人可以批評政權同時效忠國家

【宣誓風波】羅冠聰等四議員宣誓風波案開審 全部有資深大狀代表

【宣誓風波】律政司:四議員冒險不依法宣誓 須承擔後果

【宣誓風波】梁國雄:失敗宣誓不等於拒絕宣誓

【宣誓風波】劉小麗:傳遞政治訊息 不影響宣誓的莊重

律政司指四名議員的宣誓,違反《基本法》第104條中,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規定,可按《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裁定他們拒絕或蓄意不作出宣誓,即時撤銷他們的議員資格,以及根據《立法會條例》第73條禁制他們再以立法會議員身份行事。

案件編號:HCAL 223-226/2016 、 HCMP 3378-3379, 3381-338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