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人」涉姦情婦女兒案 被告盤問下稱事主分分鐘遭黑人搞埋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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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再生人」的已婚中年漢涉以進行「黃道12宮」法事為名,強姦女朋友的17歲長女Y及強吻12歲幼女X,被告今(9日)續自辯,投訴遭調查警員威脅,指他「咁嘅衰樣,唔係古靈精怪,個𡃁妹點會同你一齊?」又指當時警員明言要「做死」他,他最後亦沒有在會面錄記錄提及與事主不為人知的情侶關係。他在控方盤問時,又突然自爆與事主母吵架時,曾指兩事主「分分鐘俾啲黑人搞埋」。

被告李國明否認強姦及非禮女友兩個女兒。(資料圖片)

被告突自爆事主可能也被黑人搞埋

被告今在接受控方盤問時,突然自爆他有次與事主母親吵架,他曾揚言事主X和Y「分分鐘俾啲黑人搞埋」,主控質疑為何審訊進行多日,他才首次有這種說法,質疑他編造口供。

被告即辯稱:「我唔係作到野出來嘅人。」卻遭主控拿着被告不斷轉換身份發短訊、充斥鬼神之說的WhatsApp記錄反駁:「60幾個人物喎!」引來庭內人士哄笑。

被告稱要事主母就交黑人男友內疚

另外,被告供稱事主母親曾告訴她,幼女X情緒失控,曾狂扯自己的頭髮和大叫,他才順水推舟說X有邪氣。主控質疑,情緒不穩可能只是少女青春期時一種過激表現,不明白被告為何要借此欺騙事主三母女。被告坦言邪氣只是虛構,他其實想責怪事主母親出軌,要令她為了結交黑人男友而內疚。

提到X和Y稱呼被告為「嗲嗲」,被告解釋他只是以一個叔叔的身份,沒有父親的含意,主控隨即讀出他警誡會面時的口供,並引述被告曾說:「(與Y性交時)有罪惡感,好似同個女咩咁。」又說無論他借用「嗲嗲」、「卡農」還是「察猜」的身份,真身都只有被告李國明一個。被告承認他以前對三母女說:「嗲嗲在自我了斷時,哀求我要盡力保護你們三母女」等話,全都是虛構。

投斥警員指他古靈精怪騙事主

被告庭上又投訴,處理其案件的警員曾威脅他說:「你又唔係有錢,又唔係靚仔,你咁嘅衰樣,唔係古靈精怪,個𡃁妹點會同你一齊?」又威脅他「拉得你就做死你,咪使旨意走」。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沒有披露他和Y是不為人知的情侶關係。

主控引述被告發給Y的WhatsApp短訊,指他揚言事主家是凶宅,又點算事主親友身邊的凶靈數量,質問被告是不是在「妖言惑眾」和「蠱惑人心」?被告直認不諱,但他否認想支配這些女人的生命。主控進一步問他:「你係咪狡猾的人?」被告答:「唔太同意.」因為自覺智慧比不上Y;主控話鋒一轉,質疑他是「非常唔老實的人」,被告這次毫不猶豫認同:「呢樣同意啊。」

控方指被告認為事主不敢報警

主控形容Y案發時是好學生,黃花閨女,表面上未曾與人發生關係的處女,前年9月24日向母親「爆大鑊」揭發事件,被告和事主母雖然曾多次叫Y報警處理,但她拒絕。主控質疑被告叫Y報警只是「大」(嚇唬)她,因為被告心知Y連親生父親都隱瞞,不會有膽量報警。被告否認。

被告李國明,50歲,被控在2015年6月13日至8月4日期間,向17歲少女Y訛稱,若Y與被告性交,便能避免其胞妹X受到傷害,藉此促使Y與自己非法性交;另外被控於2015年4月8日非禮12歲女童X。

案件編號:HCCC29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