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房店主幫暈倒客人做心肺復甦 老婦無事嬲肋骨骨折反索賠

撰文:朱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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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見他人命懸一線,大部分人出手相救。遼寧有藥房店主為暈倒七旬老婦做心肺復蘇,老婦送院搶救,惟其後突然被告上法庭,老婦不滿他的急救令自己肋骨骨折,反索賠近萬元人民幣。事後藥店商譽受損,生意冷清被迫搬舖,事隔兩年當地法院才終於駁回老婦訴訟,令網民大嘆做好人未必有好報。

遼寧省沈陽市一名藥房男店主兩年多前為暈倒老婦做心肺復蘇,但近兩個月後被對方指控此舉造成12條肋骨骨折,並索賠醫藥費用。(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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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於2017年9月7日,沈陽市的藥店店主孫向波表示,當日一名年約70歲的婦人到其藥房,自稱胸口悶和氣促,他立即為老婦量血壓,對方突然倒地更停止呼吸心跳,孫男見狀報警,並即時為老婦進行心肺復蘇。

孫男自稱有「鄉村醫生證」和「行醫執照」,認為不會誤判老婦身體狀況,心肺復蘇過程也不會有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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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續稱整個心肺復蘇過程持續約10分鐘,老婦曾恢復意識,身體有明顯郁動。老婦其後送院檢查,發現她12條肋骨骨折、低鉀血症、右肺挫傷等,需留院18天。孫男沒跟進老婦入院後情況,惟兩個月後突然收到起訴書,方知被老婦索賠,對方控訴當日服食孫男給她的硝酸甘油藥丸後暈倒,並且其心肺復蘇造成她肋骨骨折。

2018年11月,當地法院諮詢醫療專家,專家認為原告服用的藥與心臟驟停無必然關係,被告進行心肺復蘇的過程亦不違反診療規範,故不應承擔搶救過錯。至2019年除夕,孫男終於取得法院判決書,得知法院已駁回老婦訴訟請求。

雖法律刑責上孫男毋須賠償,但這件事卻令其藥房商譽受損,生意漸漸冷清,無奈下孫男去年6月搬舖解困。近日孫男被問及日後再遇同類情況會怎樣應對,他仍表示會出手相救,惟必定妥善保存相關影片。

(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