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戰.博評】曾俊華。同步。第三隻腳

撰文: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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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林鄭月娥的分享大會後,另一特首參選人曾俊華亦宣布了政綱。與林鄭的避重就輕、仿似耍太極略過爭議議題不同(詳見另文《聽完林鄭講了什麼,還要想林鄭沒講什麼》),曾俊華則是直戳要害,好像西洋劍一般,包括提出在2020年前,於不可能迴避「831決定」的情況下重啟政改,以及履行憲制責任完成23條立法。
究竟,這是否意味著,他跟泛民以至市民的蜜月期已經結束?他仍能夠繼續在民意支持上領先嗎?

毫無疑問,831和23是兩組政治禁忌(taboo)。曾俊華現在試圖拆彈,一併處理這兩個燙手山芋,無疑是個高難度動作。不過,他啟動了這個公眾討論,也無可避免會逼迫其他參選人表態。事實上,兩名參選人葉劉淑儀和胡國興,昨已立刻主動回應。雖然,林鄭月娥仍繼續緘口,昨晚僅評價了曾俊華的稅務建議。她的背後考慮,一來大概不想受此影響阻礙自己的競選步伐,二來也料正觀望各界反響才作定論;不過,醜婦終須見家翁,要想登上特首寶座的話,就肯定要對此給出答案,此乃香港的政治現實(reality)。

香港的政治現實,也在於行政長官必須按照「一國兩制」原則解答此兩難題。也就是說,無論任何方案,都必須同時取得中央政府和香港方面的首肯,兩者缺一不可。

對於普選,曾俊華說,「831決定」不能迴避,亦應以此作為起點,並會如實向中央反映港人意見,這無疑是個務實折衷的辦法,符合香港的政治現實。不過,最終具體方案若何,曾俊華還未詳細交代,一切仍待各界討論,這就跟林鄭一樣將魔鬼的細節隱藏了,儘管他比她走前一步。

至於23條,曾俊華提出以「白紙草案」諮詢,並以先易後難方式分階段進行,也算是個務實折衷的選擇,可望將反對阻力降至最低。然而,與前述一樣,具體要如何立法呢?曾俊華亦無給出方案,政綱內的所謂具體措施,便只有短短三句罷了,字數僅涉一百多字。

不過,以上種種,或許都無關宏旨;其實,曾俊華對兩個難題給出的答案,可用兩字簡單概括:「同步」。的而且確,現時兩者的關鍵障礙,就是究竟誰先誰後---到底是先有普選,然後才有23條?抑或是先有23條,然後才有普選?前者會令泛民安心,後者則令中央安心,這才是雙方的重要矛盾。「同步」處理,正好是個中間落墨的手法,有利平衡雙方顧慮,達成一致共識。

可是,所謂「同步」,在實際操作下又能否做到?畢竟,「同步」啟動不代表「同步」結束,起跑線一樣不代表會同步衝過終點線。除非,仿傚「二人三足」,將兩個議題綑綁一起進行表決?這當然是匪夷所思,始終兩個議題是截然不同的;惟基於香港的政治現實,倒又未必不可能吧?

當然,曾俊華要扮演「二人三足」裡中間交織出來的「第三隻腳」,好讓兩人可以同步前進,絕對是個高難度動作了,搞不好的話便會一齊仆倒;但是,如果繼續原地踏步的話,則肯定無法向前邁進。中間的「第三隻腳」必須先踏出去,兩人才能夠離開起點、步向終點。

最後的最後,中央政府和香港方面,是否願意由曾俊華做「第三隻腳」?如果不願,以上一切只是空想。一方面,中央政府會否向他亮出綠燈,無疑是重中之重。另一方面,在曾俊華主動觸及以上政治禁忌後,提出以「831決定」為起點及基礎重啟政改,並且要啟動23條的立法工作,非建制選委們又會否提名他「入閘」?倘若民意走向因此逆轉,市民都反對他競逐行政長官,黃營選委自然有個很好的下台階,反正他自己選擇跟死亡之吻接上了;倘若曾俊華的民望保持堅挺,市民依然傾向由他出任特首,黃營選委又會否改變初衷,竟然支持一個支持「831決定」的特首?

筆者的答案是:要拆解香港的政治禁忌,能迴避香港的政治現實嗎?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