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戰.來稿】重啟政改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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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的特首選戰中,各候選人均就著「重啟政改」這一議題上表態。
的確,香港的政制需要繼續向前發展,然而,根據2014至2015由佔中到政改失敗的慘痛經驗,若社會氣氛沒有改變,便貿然再重啟政改,恐怕香港社會會再陷入更深的撕裂之中。

貿然重啟政改,有機會重蹈2015年的覆轍。(視覺中國)

文:掃地虎

若要政改成事,必須通過兩大客觀條件:

第一,是立法會內獲得三分之二的議員通過,也意味著要獲得大部分市民支持,需要凝聚社會大多數的共識;
第二,是獲得中央的接受,也意味著中港需要建立互信關係。

然而,如何能達至這兩大客觀條件?那麼,我們不妨以史為鏡,從上次政改的失敗中吸取教訓。

首先,不要教條式地相信某一套政治理念。世上並沒有一套完美的政治理念,也沒有一套政治理念能完美地落實出來,並解決社會的所有問題。若認定自己的政見是絕對的,便容易否定與自己不同的政見,不但不能求同存異,甚至把異見者視為仇敵和妖魔。以上次政改為例,是否「袋住8.31方案先」竟成為了非黑即白的「道德抉擇」,把社會推向兩極,沒有中間協商的地帶;甚至過去幾年,不同政見的人在網上以暴戾、侮辱、抹黑的言語互相謾罵的情況屢見不鮮,若這種批鬥風氣繼續持續下去,我們怎能期待社會能就政改問題獲得共識?

另外,香港人若繼續在政治上抱著「非我即敵」的心態,難免會繼續是非黑白不分。近幾年來,香港人是以政治立場和觀感來介定人的好壞,對黃營來說,親中必然是壞人,民主抗爭必然代表公義;對藍營來說,反中也必然是十惡不赦。更甚的是,部份市民和政客只顧政治立場,去合理化自己陣營的不道德言行,宣誓風波中黃營袒護梁游與七警打人案中藍營袒護七警便是典型例子。讓我們認清其實不論在建制還是非建制陣營中都有好人和壞人,善行和惡行,我們要重新學習「是其是,非其非」的基本道理,若繼續對對邊陣營的人帶有政治成見,如何能好好坐下來談政改?筆者是金庸小說的愛好者,在《天龍八部》的時代中,宋遼兩國是世仇,宋人視遼人必然為惡人,以種族來介定人的好壞,一代英雄蕭峰只因是遼人,便落得悲劇的一生。以民族來區分人是荒謬,以政治來區分人同樣是荒謬,香港人是否甘願看到政治悲劇繼續上演?

在論及中港關係的改善,基於港獨勢力的崛起,中港的互信似乎比起上次政改時更跌落新低點。然而,有危也有機,最近中央作了兩件事,令中港關係的發展存在變數,一是發還回鄉証給部分民主派人士,二是不讓梁振英連任,不管我們是從橄欖枝還是陰謀論去解讀這兩個舉動,明顯的是中央情願保留與民主派修好的空間,也要遏止港獨勢力的抬頭,客觀而論,這對香港整體社會未嘗不是好事。其實,大多數市民都知道港獨是不可行,並會為整體社會帶來災難,但假若部分市民和政客仍然為港獨護航,只會令中央繼續認為其國家主權的底線受到挑戰,從而繼續收緊對港的政策;反之,若大部分市民和政客都與港獨劃清界線,讓中央減少對國家安全的戒心,則可能帶來中港關係改善的契機,為重啟政改營造有利的空間。

最後,香港人要接受一個客觀的時空限制,就是必須在《基本法》的框架內談政改。《基本法》作為落實「一國兩制」的憲法,第四十五條列明「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因此在上次政改部分香港人堅持在《基本法》框架以外的「公民提名」,結果就是被中央視為不尊重「一國兩制」,並以8.31方案來回應,繼而引起反對者以佔中來抗爭, 令部份市民的生計無辜地受到牽連,社會的撕裂難以修補,政改至終也被拉倒。其實,「公民提名」不是很多民主國家會採用的提名方式,不同民主國家的政制也不同,所謂的「國際標準」是流於口號過於實質,因此,就香港的處境,協商如何增加提名委員會的廣泛代表性和民主成分才是政改可行的出路。這其實是很簡單的道理,至於能否實踐出來,就要看社會各界願不願意放下由情緒主導的鬥爭思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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