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當選.來稿】建立一個兼容的團隊 處理社會撕裂施政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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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三位特首,都給人用人唯親的印象。一位令港人接受的特首,不只是他/她個人的風格,是親民抑或是離開群眾,更重要他/她的班底的組成和佈局,這包括司局長的人選、行政會議成員和一些重要委員會的人事的任命、位置和組合,並可否成為有效的團結團隊、鼓動公務員及其他組織,積極地跟市民互動和有權責並有效地施政。

讓泛民參與管治代表中央和林鄭月娥的氣度及願意和解的態度。(資料圖片)

文:陳家偉(新思維總幹事)

團隊各自為政

梁振英的團隊中,有市民讚賞的隊員,如高永文、張炳良、陸恭蕙;有給人印象幹不了事的成員,如吳克儉,黃錦星;也有能力的人,但礙於要實行中央指令,受香港市民批評,如劉江華。

高、張、陸都有泛民背景或是相對開放人士,其努力是香港市民欣賞的。梁振英的團體背景不一、經驗各異,更重要是各自為政,他們只向梁振英負責,司長的協調統籌完全發揮不到作用。另一困境是,他們政治歷鍊少,根本不懂得怎樣以政治手段來和立法會各黨派、公務員團體、社會不同團體、市民溝通,並化解危機。

林鄭月娥在這個月正是忙於組織她的新政治團隊。當然,這裡也會有政治酬庸、有中央指令,但不管怎樣,林鄭月娥要了解,她及她的班子要處理什麼的問題?當中應有什麼的考量?

  要處理的問題

1. 社會撕裂,所以需要委任不同意見的人,不是公關點綴,而是真正能不同的人做具體事情,要有權有責。

2. 現時諮詢的制度不行。第一,委任這些人只是政治籌報。第二,委任只是社會精英,沒法代表不同階層。

3. 施政不通。需確立一些有權有責的委員會,讓不同意見的人,在會上尋求共識,而能實踐施政。

  人選的組合

1. 一定要有泛民的參與。讓泛民參與管治代表中央和林鄭月娥的氣度及願意和解的態度。事實上部分泛民或他們團體在一些議題是十分專業的,如教育、福利、房屋及民政……等問題。 

2. 婦女、青年和弱勢社群的具體參與,這不只是某些諮詢委員會的委任,而是具有一定的決策權。 

3. 公民社會團體的參與。對政府而言,公民社會的團體都是麻煩的製造者。政府的要職或重要委員會一直排拒公民社會的參與,令他們只會和政府為敵。

  用人原則

1. 要有權有責,如教協可在教育委員會有重要角色,如銀行界應擔當財經的工作。令所有持份者感到自己真正參與工作,而不是點綴。有權後,他們自然有責任向市民解釋委員會的決定。他們對政府會是正能量。 

2. 將衝突糾紛從街頭帶回議會和有權有責的委員會。委員會制定工作和執行方法和優先次序,議會和委員會的激辯好過街頭對抗。

3. 資源要配合,這方面,香港政府應該可以大膽多用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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