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ng Old】是Bucket List,還是To do list?

撰文:蔡東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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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中產朋友之間流行Bucket List這名詞,它來自十年前由積尼高遜和摩根費曼主演的電影,英文Kick the Bucket解作「死掉」,Bucket List的意思是死之前希望做到的事。人生中有很多未完的事,太遠、太貴、太忙,藉口總是源源不絕。我們被繁忙的生活淹沒,寫下清單作為提醒,製造責任感,提升夢想成真的機會。但Bucket List成為流行詞彙的時候,問題開始出現。

清單含有先天的缺陷,就是拿着清單的人,埋頭苦幹希望做到清單上的項目,英文叫Box-ticking,而忽略其他更重要的東西。舉例,出外旅遊,我們今日計劃去三個景點,我們專注tick這三個box,而沒留意路邊不起眼的美好景色。清單把注意力集中在幹掉某些事,而不是隨心享受過程。二十一世紀旅遊是關於「我到過,有相為證」。

我強調Bucket List是中產的玩意,因為Bucket List的清單大都是奇異旅程,去遙遠地方,做過癮事情,愈exotic愈值得登上清單。作為個人心裏的夢想,本來沒問題,但當人人興高采烈談論的時候,製造暗湧。人喜歡比較,明知不應做,但就是會做。你的Bucket List是看加拿大尼加拉瓜瀑布,但發現朋友的Bucket List是看非洲贊比亞維多尼亞瀑布,立即感到膚淺。

我們被繁忙的生活淹沒,寫下清單作為提醒。(《The Bucket List》劇照)

清單的另一個問題,是登上清單之後,我們立即感到有責任達標。死之前希望做到的事,應該是遙遠的,本來意思是做不到也沒所謂,但遙遠的夢想成為清單上的box,心態立即改變。Bucket List變成to do list,一定要做到,愈早做到愈好。

Bucket List流行之後,或者我們誤解了什麼是夢想。夢想可以變,今日的Bucket List跟明年的Bucket List,可以完全不同,因為明年的我不是今日的我。夢想未必能達到,更重要的是,達不到完全沒問題。有些夢想屬天馬行空,想下已經開心,又或者步向夢想的過程代表戲肉所在,不用介懷能否步至終點。

訪問走過人生一半的中年人,什麼令他們最快樂,我知道答案。不管是什麼國籍,什麼年紀,什麼背景,答案都是一個。我知道,因為很多機構進行過類似調查,得出同一答案。決定中年人快樂的因素,是跟誰人渡過時光,做什麼反而次要。

這答案非常合理,以前我們被工作定義人生,所謂人生是關於工作的人和事。我是怎樣一個人,最能代表的東西,是咭片。走過人生一半路,定義中年人不再單純是工作。或者工作仍然是生活一部分,甚至重要部分,但工作以外還有精彩人生,而精彩人生的關鍵,是跟誰人渡過珍貴的時光。去邊,不重要,跟邊個去,是整件事的精要。

死之前問生者的遺憾,從來沒有人說未見過瀑布,最普遍的答案,是沒多花時間跟家人和朋友在一起。信不信由你,和喜愛的人做平凡事,勝過Bucket List的奇異旅程。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