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工作時數不代表你的價值 告別無意義的OT

撰文:楊思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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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暗淡下去,街邊亮起暮燈來,人間的一天本應結束。不過辦公室的鍵盤聲、電話鈴聲不絕,小薯依舊不動聲色,埋頭苦幹,心想:「你班HIHI快啲走啦。」終於,前面的老屎忽終於關上電腦,畫面一片漆黑,才有一個個同事跟大隊走。

上述情節每天都可能在你我的辦公室上演。統計處指香港2016年有38萬的打工仔,每周工時超過六十時,冠絕全球。當OT變成文化,打工仔想破繭而出,準時收工,逐漸變成夢一場。可是,當中的時間,很多時卻只因同事壓力,大家完成工作也不敢離開公司,這又何苦呢?

辦公室不應成為圓形監獄

圓形監獄背後的原理是從監獄設計中令監視者可以知道囚犯的一舉一動,而囚室中的囚犯因為逆光效果,無法看到監視者,會以為自己時刻受到監視,然後惶惶不可終日。香港的辦公室與圓形監獄一樣,大家都成為監視者與被監視者,一方面監視別人何時收工,另一方面又擔心有人注意到自己的收工時間,最後惟有等待勇者的出現。除了虛渡光陰外,同時也降低工作效率,因為準時完成工作也沒可能準時離開,倒不如時刻「嘆慢板」,讓自己好像好忙。面對這個情況,筆者通常都懶理旁人目光,完成工作便準時收工,因為我知道老闆重視的是成果,而不是過程。如果OT是能夠獲得更好的結果,我們就應考慮OT。

OT需有價值

嘉年華中的小丑,兩手拋著五個波。自得其樂之餘,亦可娛樂大家。不過置身辦公室中,你就不願成為畫上鬼臉裝小丑,無數工作就如上空中的小球,只有「多啲黎,密啲拋」。若有同事「勒邦占士」上身,三日唔埋兩日射波,更自然是「無手停」。不過,能者永遠多勞,即使自己是「紅牌啊姑」,又豈能一人逢迎數位恩客。日日OT 實在不是應有的解決之道。俗語話:「休息是為了走更長的路。」,我們要保存精力,首先必須辨清OT 的價值。

什麼才叫有價值?第一,後果論。即是如果今晚不做好事情,自己及團隊將承受鉅大的後果,例如老闆破口大罵、客人威脅等等,那當然別無選擇。第二,價值論,即是OT是為著公司營業額、信譽而戰。舉例,初創企業的老闆、創作人士靈光一閃、奮戰天明,此當然是別論。

面對豬一般的隊友 搏盡真係可以無悔?

近年大學生高呼「搏盡無悔」,傾出所有時間做齊大學五件事。與其說是大學生的習慣,其實此等思想早已植入你我腦中,彷彿只有以工作時數才能認定你在職場上的價值。

筆者從不反對「愛拼才會贏」,不過都應該返本歸源,思考「搏盡」的目的何在。原因是,世間上有太多認知障礙人士,口殘腦殘心殘,五時花六時變,永遠說不清自己想要什麼。儘管你做到像新界的牛一樣勤力,也永遠捉唔準他們的要求,最終只會徒費精力,甚或產生負面情緒,萌生去意。如文章一開首所言,我們活在圓形監獄之監視中,當然沒有能力控制老闆、客戶、同事的思維,但即使人地發癲的時候,自己也要冷靜下來,過濾清楚做什麼,否則「吾生也有涯」,廿四小時搏到盡,時間花了,卻得不到任何結果,只是一場空,只令自己後悔。

Work Smart比Work Hard更重要

當然以上所言,可能都是筆者極理想化的狀況, 如何省卻時間少做愚昧事情,又豈非可以紙上談兵可以做到。話雖如此說,先要在思維上裝備自己,提升高階思維,才可以踏出不OT的一步。

猶記得今年特首選舉,林鄭莊曾同場辯論,林太自稱極羨慕John的書桌十分乾淨,暗諷莊曾珍惜羽毛,從不為工作而加把勁,誰知莊曾反詰一句「除了work hard工作更需要work smart」。面對OT 情況不絕,我們除了要work hard 來使加快完成工作外,更需要是做到work smart,把精力放在有意義處。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