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碑與屍骨.一】死亡是什麼?執骨師傅:好話唔好聽 一門生意

撰文:洪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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蟲與蟻在棺材裡吃屍肉,這是個好現象,執骨師傅劉海說,最好肉都被啃光,副骨才算化得靚。
(攝影:吳煒豪)

和合石是全港最大的墳場。

肉身沒見骨、油臘一樣滴油的屍體,開棺後要削肉,用刀或竹片,一塊一塊削去。這工夫劉海做了廿幾年,要是計算他家劉氏,則是三代人也做這回事。連劉海也說執骨搵到食,倒不是因為削一副骨要幾千蚊,單是聞得慣死人味道的活人實在少。這種蒼白也要說緣份。做得來的人少,但是按香港的墓地規例,骨頭埋葬滿6年以上,化或不化也要遷移「搬屋」,搬屋前要開棺「執骨」,淨計全港最大的墳場和合石,一日的執骨生意可以有20單。

劉海這類師傅來執骨,主家什麼樣的話他們也要聽入耳。劉海說,我要幫先人做個手術收幾千蚊,主家說「師傅我要睇住你劏我阿媽,我成日劏豬!怕咩!」劉海拿起刀,刀還沒落,主家說,「師傅,等等……我走先﹗」哈哈哈哈「他(主家)是怕我們呃他錢。」劉海說。

和劉海玩了個問答遊戲:請他用這20年執骨聽過的故事來解釋以下五個詞語—

一.「財富」

至今做過最貴的墓要300萬元,錢主要不是用在建墳,錢主要用在買地——找到一個好的穴位,但先人不是原居民,要如何葬?他有錢、有名氣,但是富貴也得隱姓埋名,得找到原居民賣地給他葬。有人出到300萬元也買不到地,為什麼呢?太有知名度、名氣所附,沒有原居民敢搏﹗最後這個有300萬元也有名氣的人好像葬到大陸去。

每個山頭暗地裡有個價錢,我們不講銀碼,我們叫那作「氣」,葬在有「氣」的山頭會旺子孫、旺財等,只是每道「氣」最後也得花一筆錢買。那價錢不只是買地、建墓的價,還是買一份後人的福份。以前有個風水佬跟幾兄弟在一個山頭找了塊好地,說那叫吞金地,哪房人先死、先葬下土,哪房人的子孫也就做官呀發財呀。回家後那二弟真的吞金死了,他們幾兄弟如今其實也不知從何判斷後代是否真的發了財,但那二弟真的為此而死。

最近一個新界佬為先人建個太公山,新界鄉下佬都相信太公山保佑後代的威力、甚至能保佑後人贏錢。那個太公山叫「蜈蚣飲水穴」,立碑的時候先人的兒子問,「師傅我今晚過澳門得唔得呀?」劉海叫他裝多柱香,兒子當晚真的過大海,一回來拿40萬現金放在桌面給劉海找數。

我們跟執骨師傅去執了一回骨。

關於執骨的經過,請看:

【墓碑與屍骨.圖輯】那些幽靈今夜會回來,以墓碑的姿態

二.「愛」

有個原居民去世,臨死前他無法見他情婦,他將信和情婦在大陸的地址給劉海,如果情婦來香港爭身家,便交這封信給她。結果那個情婦沒有出現,她知道正室連墓也不讓她拜,連一柱香也沒可能為他的男人而上,結果情婦一直沒有出現,像是無所求。(那正室此後擁有丈夫一條屍以及決定誰能接近他的權利)

墓碑的作用,等同於遺囑,寫了上去的名字才算是被承認的身份。最近有單官司關於此,有個繼母告正室的仔女刪去她墓碑上的名份。以劉海的角度看,事情很複雜,碑文寫了,日後也就有得分身家。愛似乎就是如此現實的事。

一個嫁城市人的圍村女人死了,死後他們因著這種城鄉身份的距離也要分離:村裡人要求,若想葬在圍村的地,只有在碑文上除去夫家的姓。劉海說,結果女人真的除去夫家的姓,選擇葬在圍村,「因為地靚」。

三.「恨」

大約在2002年,劉海常在和合石的山頂看見一個女人,每個周六上午和周日下午也買個盆栽到墓前拜祭,墓裡睡的是男人,劉海猜是她老公吧?但逢春秋二祭卻有另一個男人和她一起來拜。後來墓裡的男人執了骨,劉海才知道,來拜的是現任丈夫,死去的是前夫,那個女人念念不忘她和前夫吵了一場架,直至他死去以前,她一直很嬲前夫,並且嫁了另一個男人。劉海說,這些並不是電視情節,是他親眼在山頭看見的事——所謂的「恨」不會隨生命而消失,它隨時間轉變為悔疚甚至生活習慣。

入土也未必為安,按墓地要求,滿6年以上的屍骨要執起搬屋。
搬屋也就是動土,一般需要擇好日擇好時辰。

四.「死亡」

「死亡真的沒有什麼感覺,講難聽點,咦又有單生意做,哈哈﹗」

死亡是留下一個磁場,劉海覺得,做他這一行無論如何也要信一點點風水。燒了的灰沒有一個磁場,骨放100年也有磁場,有道氣在,燒了這道氣沒法子傳給後人。死亡於他是這樣一回事,是後人福份的事,話又說回頭,留下的都是一份對後人的心意。

這塊布包的是先人一副骨頭,對於行內的人來說,留下骨頭也就是有個磁場和先人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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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自由」

想葬就葬想燒就燒,這些叫灑脫、不是自由,死了什麼也沒有,也算自由?劉海抽著煙。接著他說漁民自由,生前揸船想去哪便去哪,但生前沒有屋,死後通常會做間金塔屋(金塔即放置骨頭的器皿)住。最後他說,死了沒有自由,哪裡也無法去,全是後人以你意志為你決定。

死了有什麼自由,哪裡也不能去,都是後人在為死去的人作決定。而你憑什麼說你足夠了解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