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囚・下】回望非人生活 前少年犯自覺當還債:大把人比我慘

撰文:麥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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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隔十多年,紋身師麥以馬回望那段沙咀勞教中心的「非人生活」歲月,竟覺得是「合理」的,從沒想過要平反:「因自問曾犯錯,入來當還債」。他說社會上不公義的事何其多,好人也遭受貧病之苦,那些人的權益優先而非釋囚。然而他斷言絕不想兒子有相似經歷,似乎只是抱「阿Q」精神,令自己更能接受自己的過去多一點。

同囚共演

自勞教中心出來後,麥以馬多年來都沒將裏面的經歷告之過家人:「省得他們傷心擔心。」他曾告訴朋友,部分人覺得太誇張不相信;而過來人就會覺得「心照」,不用多說。

電影《同囚》的誕生,源於某次麥以馬和幾位「過來人」聊天時,眾人輕描淡寫地將上集的經歷當「家常便飯」般說出來,在旁的電影監製梁鴻華聽到後吃一驚,決心將他們的故事拍成電影。「梁生覺得很吃驚,但我們覺得沒什麼。」也許這班「過來人」都走過、合理化自己在勞教中心的心路歷程。 

社工曾醒祥曾撰文寫道,前少年犯之所以不想為自己發聲,可能是因為當年在懲教所一直受到踐踏尊嚴的對待,他們最大的創傷就是覺得自己低人一等。在如此自悲的狀態下,他們是否有勇氣挑戰高牆或向公眾說明真相呢?

記者曾邀請《同囚》的其他「過來人」演員接受訪問,至截稿前也只有麥以馬一人願意。

若有虐打投訴,署方上下,由前線人員至中上層,又如何在確保囚犯安全的情況下進行調查和跟進?(《同囚》Facebook官方專頁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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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化那段「非人生活」:「做錯事還債合理」

多年來,麥以馬從沒想過要為這段「不人道」的經歷「平反」,某程度上覺得這是「合理」的:「因為我是真的做錯過」。

他有一套自己的世界觀:「社會上不公義的事、要解決的問題何其多,好人也遭受貧病;要幫也是先幫那些沒犯過錯的人,而非釋囚。」記者問他是否自己歧視自己?他說也許是,他的自責或者深入骨髓。當年在勞教中心,據他所知有人坐的是「冤獄」、有人甚至是智障被騙成為代罪羔羊:「他們比我更慘,而我怎說也曾做過些傷天害理的事如打架傷人;因此入來『受罰』當還債,是合理的。」 

但他也好奇,翻閱過一些心理學或教育學的文章,來合理化自己的經歷:「我有想過,為什麼少年監獄的待遇比成人監獄更苛刻呢?可能因為刑期較短,那如何可以令少年犯在如此短的時間內得到『教育』呢?可能只能採取一些較激烈的方法。」

那這種「教育」是否真能令他「改過」呢?「短期是有用的。我剛獲釋的第一年,基本沒再犯事,因為被嚇怕了,不想再進去勞教中心。」他又以「寵物」比喻自己:「好像一隻寵物狗經常吠吵到鄰居的話,為牠戴上電頸箍,如果牠一吠就放電,應該是很有效令牠不再亂吠的。但這頸箍要戴多久呢?這做法又是否合理?」他認為理性上這是很實際有效的方法、但人性上的確不人道,而且也只能取到短期效果。「大概一年後我又開始混回黑社會,甚至成為一個地區的小頭目、管理及指揮別人打架及『收陀地』。是再後來約09年,信耶穌了才真正改過、脫離社團。」他認為待過勞教中心只是「治標不治本」的方法,但最起碼「治標」了。

麥以馬雲淡風輕說出自己在沙咀的過去。(楊晴攝)
他說自己不恨了。(楊晴攝)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他笑說自己在沙咀時,可能患上了「斯德哥爾摩症候群」,那時Sir體罰他們,某程度上算是「加害者」,但又不時跟他們聊天、說說人生道理。「可能他們長期對人太壞、我們又無處可逃;只要Sir間中對你好一點,你已經會覺得很感動感激。我現時對Sir沒有任何憎恨,他們某程度上教會我很多東西。」 

臨離開沙咀勞教中心時,Sir又和他談心:「他問我,如果我去喪禮,會不會用紅色利是封做帛金。我說當然不會。Sir說,那就對了,所以人在不同場合要學懂有不同表現。」

回望那段經歷,他發現了另一個自己:「以前的我太自我中心,覺得做人不能戴面具,要時刻做自己喜歡的事。換句話說我以前是非常不顧別人感受的。但在沙咀,我發現自己『原來可以這樣』、『原來可以做到』。」但他也自言不是心理學或教育學專家,不能對勞教中心的文化是否合理、或其「教育」果效作出評價,只是自問已對那段經歷釋懷。

麥以馬現在33歲,是一名父親、是一名紋身師傅、也是一名新晉電影工作者。他現在身兼多個身份、又願意繼續挑戰未知的方向,他說也許和勞教中心的那段經歷有關:「原來我可以成為另一個自己。」他與自己的過去妥協,但不是未來。

 

受訪者麥以馬Facebook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