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欠債】上半年37人無力還債 最長負債12年 欠稅額亦升2倍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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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欠債問題一直有外界人士關注,據保安局向立法會提交的資料,於今年上半年,共37名警務人員無力償還債項,當中有1人更負債長達12年,有13人至少負債7年至10年。雖無力還債人數較去年同期下降,惟於今年上半年已發出的42張「追討稅款通知書」,涉款達38.9萬元,較去年同期約10萬元上升逾2.8倍。

據保安局向立法會提交的統計資料,去年下半年有37名警務人員無力償還債項。(資料圖片)

負債原因:親友問題、揮霍、賭博

據保安局資料,截至今年6月30日,警隊共有37名人員負債並無力償還,負債有多個原因,當中70%稱與家人親友問題有關,稱涉及「重要人生大事」及「揮霍」的分別有近11%,另外8%承認與「賭博」有關。該37名負債警中,有1人是自2005年下半年起開始負債,至今長達12年;12人至少負債7年至10年;有2人是今年才開始負債。

雖今年上半年,有37名無力償還債務的警務人員,較過去3年同期,包括2014年上半年有56人、2015年上半年有47人、及去年上半年有40人,有輕微下跌趨勢,惟於今年上半年,稅務局對警察共發出42張「追討稅款通知書」,較去年同期多31張,涉款額亦由約10萬元,上升逾2.8倍至約38.9萬元。

沈偉男:憂衍生不法行為

民權觀察成員沈偉男認為,公眾對公職人員及紀律部隊的操守要求高,而納稅屬市民基本責任,警隊應採取更嚴格措施處理隊內部份人的財政問題,此外,他又認為警隊掌埶法權力,一旦有警務人員陷入財政困難,令人合理擔憂會衍生不法行為,如受賄或被不法份子利用,冀警隊正視。

去年有警察因欠債 盜取逾百萬保釋金

翻查資料,過去曾有警務人員因負債問題而影響紀律。如去年5月,灣仔警署一名警長涉盜取存放於警署夾萬內的107萬元保釋金後,潛逃往澳門,返港後被拘控1項盜竊罪,該名警長認罪,並承認因欠債逾百萬元,盜取保釋金求「翻本」但全數在澳門輸光,最後被判囚2年。去年5月,亦有一名警長向俗稱「遮仔會」的警察儲蓄互助社,先後6次申請共70萬元貸款,惟涉嫌隱瞞曾向財務公司借貸的記錄,結果被警方拘捕,並控以6項詐騙罪。

據一般情況,若警務人員被列作「無力償還債項」,執勤期間不能陀槍,亦不能擔任接觸到金錢的崗位,包括一些「高風險」職務,如反黑、掃黃等行動。

警務處回覆查詢指,決心維持一支廉潔正直的警隊,並會繼續透過防止、教育、管理和紀律處分的策略,積極處理警務人員的負債問題。各級管理人員亦會繼續提高警覺,識別有財務問題的人員,以便及早提供協助。警隊指,會定期檢討處理警務人員負債問題的行政指示,為各級人員提供有關預防、識別和管理負債警務人員的指引;並成立警隊防止及管理警務人員負債問題工作小組,措施包括設立「財務疑難熱線」,來電者可以不披露姓名尋求協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