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韓燒店油煙味太濃 滋擾居民環境被罰5000元

撰文: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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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裁判法院裁定,黃大仙中心一間韓國式燒烤店因未按環境保護署通知,減少煮食時排放濃烈味道,滋擾附近居民,被判罰款5,000元。

韓式燒烤店因未依法定通知處理排氣工程,被罰款5000元。(資料圖片)

環保署執法人員今年3月接獲投訴,指黃大仙中心南館的韓燒店油煙太濃,調查發現該店未有為煮食爐具安裝適當的設備控制油煙。由於食肆經常向行人路及鄰近巴士站的排氣口排放油煙,影響到鄰近居民及巴士站的候車乘客,署方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發出法定通知,要求食店於指定日期前消減氣味滋擾。不過該食店仍未按要求採取適當改善措施,遂被環保署檢控。食店現正跟進作出改善工程。

為免油煙氣味對附近居民構成滋擾,環保署提醒飲食業界應根據署方編制的指引安裝及使用合適的設備,以控制油煙及煮食氣味的排放,並須定期維修及保養設備確保其妥善運作。經營者在收到署方法定通知後必須遵從規定,在指定期限內完成相關改善工程。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如不遵從法定通知所載的規定即屬違法,初犯者最高罰款10萬元,再犯者更可處最高10萬元罰款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