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車司機涉撞死電單車外賣員後毀證 司機否認指控案開審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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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游泳代表隊選手郭家輝的25歲胞兄郭家浩,為幫補家計,每日打3份工,包括任倉務員、游泳教練及Pizza Hut電單車外賣員。郭於去年駕駛電單車送外賣至葵涌時,與拖車相撞後傷重不治,警方調查發現拖車司機涉企圖毀滅證據,包括拔除行車錄像記錄儀電源線及取走記憶卡。拖車司機今(14日)否認控罪,案件於區域法院開審。

被告伍志恒否認危險駕駛。(梁芷君攝)

被告伍志恒(35歲)承認一項使用欠妥的車輛罪,但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一項企圖隱瞞導致他人死亡的嚴重意外的證據罪。辯方庭上透露被告有意承認不小心駕駛罪,但不獲控方接納。

電單車司機迎面與拖車相撞

案情指,去年12月5日,被告在葵福路駕駛一架拖車,期間張家浩(下稱:張)反方向地駕駛電單車,而被告向右轉時,便迎面撞到張,救護員到場時已發現張昏迷及沒有呼吸。

驗屍報告指張的死因是多處受傷,包括胸及手骨折。警員到場調查時,見到被告曾觸及車上的行車儀,在警員查問下,被告對警員表示沒有拍攝交通意外過程,並解釋因上斜時,「條線甩咗」,但警員期後在拖車上發現一張記憶卡,並發現卡內儲存到意外的過程。

案件編號:DCCC 56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