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政策.來稿】應增加青年宿舍及延長居住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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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顏汶羽(青年民建聯主席)

政府自2011年宣佈推行青年宿舍計劃,至今有關計劃已敲定發展6個項目,涉及2302個宿位,但最快的項目也需於2018年中才落成。筆者希望政府加快興建青年宿舍的進度及增加青年宿舍數量,並要求放寬租住期最多五年及要求申請人放棄輪候公屋的規定。

現今樓價高企,現行青年宿舍計劃只有五年的租住期,青年人根本無法儲得首期上車。政府應考慮放寬有關規定,將五年居住期延長至十年,讓青年宿舍居住人的收入及資產能夠有合理及充份時間積累,為日後置業做好準備。

青年宿舍計劃推行至今,暫時共獲六個非政府機構參與,最快的大埔墟寶鄉街2號項目預計也需於2018年中才落成,而佔計劃過半宿位之元朗馬田壆十八鄉路項目,預期更要2020年中才有望落成。筆者真的希望政府能加快有關進度,令合資格申請人能盡快入住,減輕他們因市值租金不斷上升而多付租金的財政壓力。

此外,筆者多次建議政府可參照港人首次置業上車盤,透過地價、賣地條款等,讓私營發展商在興建樓盤時,將部分地方興建青年宿舍,令青年宿舍住戶既可同時享受屋苑的配套設施,亦可解決土地不足的問題,加快青年宿舍的建築量,也不影響公營房屋的供應量。

同時,現時青年宿舍租金定為市值租金六折,連同管理費,一人單位月租估計最少二千元,對青年人是有一定壓力。相反,政府釐定青年宿舍租金時,不應以市價作參考,而應以青年的承擔能力作參考,這與現時公屋租金的釐定方式是一致的。

筆者再三強調青年宿舍是讓青年人可以選擇一個獨立生活空間,予香港新一代可以以一個較低廉的租金,向政府租用青年宿舍,但在限期後必須離開該單位,期間青年人便可積累財富以便支付日後買樓的首期,以提升日後置業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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