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評】美食車先導計劃公布業績:賺或蝕的決定因素是?

撰文:李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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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事務署剛發表有關美食車先導計劃的業績,有高有低,大家從中可以學習到經營業務時要留意的地方。

我在去年初美食車剛推出時,我已在媒體指出以成本會計學的模型估算,每部美食車每天最少要有5千元的營業額才可以打和,否則便有虧損, 主要原因是折舊的成本相當高。旅遊事務署統計的資料共11個月,要打和的總營業額約165萬元,有利潤的水平要更高。而資料指有3部美食車的總收入介乎200至250萬元,又有3部是介乎150至200萬元,5部介乎100至150萬元,有3部低於100萬元,即每日約3千元。由於沒有更多的資料,我估計有賺錢的最少有3部,最多的為6部。

資料又指有關3部美食車在經營成功後有開店經營,包括了豪園小食、 菠蘿仔食堂和七桌子 X 樺得園,因此有理由相信最賺錢的就是這三部美食車, 它們平均的單價由8至20元,比起有些美食車的40至接近70元平了一截,顯示了價格的優勢。

另一點是地點,迪士尼樂園外的美食車收入最好,原因大概是因為樂園內的食物昂貴,吸引了不少旅客出來購買,也包括了樂園的員工。有一點不太健康的是迪士尼樂園貢獻了絕大部分美食車的總收入,有1,031萬元,排第二的尖沙咀藝術廣場有195萬元,只是迪士尼的5分1, 其餘的梳士巴利花園 、海洋公園、金紫荊廣場 、 黃大仙廣場 等,都是100萬至100多萬元。

如果以11個月的經營週期來說,排第二的尖沙咀藝術廣場的195萬元約是17.7萬元一個月,超過打和點,但由於這是平均數,因此有些會賺,有些會蝕。排第三的梳士巴利花園的185萬也是差不多的情況,但第四的海洋公園的總收入只有128萬元,情況不理想,海洋公園外美食車的位置不太好,不是旅客必經之路,而且公園內的食物沒有迪士尼那麼昂貴,也減少了光顧美食車的意慾。

好的地點其實是有的,但不是每一個地點也歡迎美食車,而政府部門之間也需要協調。舉例說,星期六、日在馬料水碼頭、黃石碼頭甚至是萬宜水庫東壩,有大量的旅客,對食物絕對有需求。

說了價格及地點,產品的吸引力及質素也相當重要,那些美食較佳,要試過才知道,大家可以在網上看到口碑,食物的份量、味道、賣相,溫度、顏色以致食用時的方便度,都會影響業績。美食車沒有座位,要拿起來吃,有些食物不太方便,當價錢高昂時,自然會感到物非所值。

至於推廣,以美食車而言,一定要有好的產品、具競爭力的價格,才能突圍,也才可以在不吸引的地點減少虧損,在吸引的地點大賺。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