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漢文酒後駕駛 罰160小時社服令兼停牌兩年 離庭時雙手合十

撰文:陳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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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梁漢文(Edmond)今年1月疑酒後駕駛,在花園道與羅便臣道撞欄,當時其呼氣酒精濃度更超標近四倍,他早前承認一項不小心駕駛及一項呼氣酒精濃度超標罪,裁判官香淑嫻早前索取其社會服務令報告後,今(6日)判梁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2年及須參加駕駛改進課程,同時罰款1,500元。梁進庭時雙手交叠,貌甚緊緊,獲知不用入獄,離開法院時雙手合十,未有發言。

梁漢文進庭時貌甚緊張。(譚威權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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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漢文今日身穿一身黑色西裝出庭,架着一副黑色粗框眼鏡,束上黑色領呔,神情嚴肅,他在等候判刑時雙手緊握,顯得有點緊張。

裁判官香淑嫻指出,被告無犯罪記錄,同時有即時坦白認罪,而其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決定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兩年,並需要在完成停牌令前3個月,完成駕駛改進課程,以及罰款1,500元。梁漢文需於本月13日上午於東區裁判法院會見感化官,安排有關社會服務令的工作。

梁漢文離庭時雙手合十,不發一言,最後因酒後駕駛被判社會服務令160小時。(譚威權攝)

離庭時雙手合十

梁漢文在法院完成相關手續後,於下午約5時半離開東區裁判法院,大批記者上前追訪,他未有回應提問,只向記者雙手合十,在助手陪同下上車離開。

呼氣含酒精超標近4倍

案情指,被告梁漢文今年1月23日在花園道向南行時,未有適當慬慎地駛到羅便臣道左線,撞向花園台的圍牆及欄杆。案發當日梁第一次呼氣中的酒精測試顯示,每100毫升呼氣中有100.04微克酒精;而第2次則有80微克酒精,比法例要求22微克酒精超出近4倍。

彎腰執電話撞欄

資深大律師王正宇早前為梁漢文求情時指出,案發當日駕車與太太到酒店吃飯,飯後因飲了紅酒及威士忌,將車停泊酒店內與太太乘的士回家。凌晨時分突想起竪日早上要送父親往醫院覆診,於是返回酒店把車開走;惟行經案發地點時,因手提電話不慎滑下腳邊,正彎下腰拾回電話之際,車子突然失控撞向案發地點的圍牆及攔杆上。

案件編號:ESCC072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