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案】三男被捕後疑互相推卸 爆小草與首被告是契父女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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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Dan6工廈石屎藏屍謀殺案續審,控方今午(10日)繼續開案陳辭,透露3名被告以水泥造成石棺後,嘗試將石棺運走,卻因超重令電梯發出咇咇聲,嚇得三人折返單位,最後決定潛逃台灣。及至三人返港被捕後,警誡下又互相推缷,首及第三被告指次被告是主腦,次被告又指第三被告是主謀,並大爆首被告與女證人「小草」何菱瑜是「契父女」關係,故才執意要帶她一同離開;第三被告又指首被告曾稱殺該人可獲2千萬美元。

三名男被告(由左至右):曾祥欣(26歲)、劉錫豪(21歲)及張善恒(23歲)。(中央社圖片)

首被告曾祥欣(26歲,)、次被告劉錫豪(21歲)及第三被告張善恒(23歲)否認於前年3月4日謀殺男子張萬里(28歲)。

打爛石棺時打爛屍體

主控官透露,三人下毒手後,將張萬里的屍首以水泥埋葬造成石棺。案發後4天,他們嘗試將石棺運出單位,惟乘搭升降機時,因超重而發山「咇咇聲」,他們遂折返單位,並將石棺打爛,以取出屍首,卻不慎打爛屍體的手部。

控方又指,大廈的閉路電視拍到首及第三被告於3月10日早上,曾帶著一些空氣清新劑,及一個裝有鎚子的膠袋回到單位。當天下午,第三被告致電身處男友家的「小草」何菱瑜(19歲),指她惹上大麻煩,指小草對事件知情但卻沒有報警,第三被告稱有親戚當差,懂得如何製造證據,小草聞言感害怕,並決定跟眾人到台。

屍體嚴重腐爛有大量刀傷

警方最終於死者遇害後25天,在涉案單位發現死者屍首。法醫驗屍後指死者屍體只得36公斤,呈嬰兒捲曲狀況,但屍身嚴重腐爛,未能確定死因,推算於數周前被殺。法醫驗屍後指出,死者屍體的頭部及頸部被兩層膠袋以膠帶及繩綁著,而膠帶內再有一個枕頭套;死者的背、胸口、手腕及腹部均有大量刀傷,而其關節、膝蓋及腳踝均已分離,主控特別提醒全男班陪審團見到這些證物時可能會感嘔心。

「小草」何菱瑜今有到庭準備作證。(余俊亮攝)

首被告指「小草」沒有參與

控方之後在庭上讀出各被告的警誡內容,其中首被告指,「小草」並沒有參與犯案,最多只是知情,並非主謀,主謀反而是次被告。次被告則在警誡下指第三被告才是殺人兇手,他只是有份埋屍,第三被告則反指次被告殺人,他只是幫手。

指次被告曾建議將屍體斬件

首被告又向警方透露與死者有錢銀軱轕,並與其餘被告到觀塘視察碼頭看是否適合下手,並指次被告提議將被告殺死後,斬件掉到海中。首被告又稱案發時見到次及第三被告以三文治形式,將死者夾在中間,第三被告掩蓋死者口部,其間他應次浩要求,上樓取針筒及裝有酒精的瓶子,並注射到死者身上,次被告更叫他「打多啲」。首被告事後負責買到台灣的機票,並與其餘被告及小草到台。

爆有被告稱殺人可獲2千萬美元

次被告則向警方大爆首被告與證人「小草」關係特殊,指兩人為「契父女」關係,故曾才執意要帶「小草」到台。而第三被告則指殺人是次被告主意,他與首被告只是有份參與,他又指首被告向他透露,他為一個國際組織「there」的成員,首被告指如殺死張萬里,便可得2千萬美元。

控方又透露,三被告早前已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

聆訊明續,控方將傳召死者生前女友作供。

案件編號:HCCC45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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