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地產商擁千公頃農地 尹兆堅批公私營合作建屋或淪官商勾結

撰文:甄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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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上任後成立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帶領社會進行「大辯論」,決定本港土地發展方向。正當為期5個月的公眾諮詢即將開始之際,小組主席黃遠輝在電台節目表示,如採納發展商農地儲備作住宅,可考慮以公帑發展交通基建,鼓勵發展商改劃土地,條件是部分單位撥作公營房屋,即一直受到詬病的公私營合作。
現時四大發展商坐擁約1.045億平方呎農地(約1,000公頃),單是恆基已佔近半,有4,490萬平方呎的農地儲備。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批評,以公私營合作發展土地,容易引起「官商勾結」質疑。他又指,政府過往經常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地,反問政府是否「唯獨是對住財團、地產商你就縮呀?」他狠批政府是「雙重標準」。

地產商手上擁有大批農地,若實行公私營合作發展以建屋,令人擔心主導權會落入發展商之手。(資料圖片)
黃遠輝在未有深入解釋之下,建議以公私營合作模式,為私人發展商提供誘因發展農地。(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恒基自詡:本港擁有最多新界土地之發展商

黃遠輝在電台節目表示,採用「新公私營合作」發展土地,可以吸引發展商改劃其農地儲備。他建議以公帑開發交通基建,發展商就以「等值」的土地,用作發展公營房屋,居屋、首置盤、出租公屋等都是考慮選項。他強調,發展商在改劃農地時要「補足地價」,亦要為政府提供和開發基建時投入公帑「等值」的單位,加上以「政府以外的獨立機制」處理,並非「利益輸送」,更稱此舉能達致「雙贏」。

現時本港四大地產商手上擁有約1.045億平方呎的農地,當中以恒基以4,490萬平方呎為首,恒基亦毫不不諱言,在年報表明自己是「 本港擁有最多新界土地之發展商」。

尹兆堅:政府建議模式「太傾斜地產商」

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指,以公私營合作模式發展土地近年一直為人詬病,例如市建局重建舊樓亦引起爭議,但以此模式發展農地,勢必引起更大反對聲音;政府建議的模式「太傾斜地產商」,「要佢哋有着數先發展」,有官商勾結意味。

他又提到,《收回土地條例》一直行之有效,政府應直接引用條例收回農地發展,過往政府在菜園村、橫洲等發展項目中已採用,但面對發展商囤積的農地就稱會「引起爭議」,認為是「雙重標準」,反問是否「唯獨是對住財團、地產商你就縮呀?」他續指,收地時亦會賠償予發展商,但應是「農地就按農地賠」,而非協助地產商透過發展私樓獲取巨額盈利。

對於黃遠輝指,發展商「補足地價」及提供「等值單位」發展公營房屋等的建議,尹兆堅稱估算地價、單位價值時,涉及「好多技術陷阱」,「咩嘢叫等值?即係幾多單位?」擔心最終仍然會傾斜發展商,難以令人信服。

立法會新界西議員朱凱廸指出,若以新公私營合作模式,恐令發展主導權落在發展商手上。

唯獨是對住財團、地產商你(政府)就縮呀?
尹兆堅批評府面對發展商囤積農地的態度
尹兆堅質疑公私營合作發展土地,有官商勾結之嫌。(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現時本港四大發展商坐擁約1000公頃農地。(資料圖片)

公眾諮詢前放風 質疑為公私營合作鋪路

事實上,早在去年12月,土地供應小組已經討論以「公私營合作」發展土地。文件列明,稱該模式可為普羅大眾提供更多可負擔房屋,政府投入的基礎建設亦可惠及市民。對政府而言,則可「釋放未被善用的私人土地資源」,而發展商可將土地「用作更有效益用途」,提高私人發展密度。正值公眾諮詢展開之際,作為小組主席的黃遠輝再次「力銷」該方案,尹兆堅認為如今黃遠輝「撥晒風」,正正是為公私營合作鋪路。

不過,亦有地產業界人士認為公私營合作可以達到多方共贏。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梁志堅認為,公私營合作下市民、政府、發展商都可以獲益,亦可以加快土地發展的時間,有助增加本港房屋供應。他強調有關構思多年前已向政府提出,認為值得盡快做。